[實用新型]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有效
| 申請號: | 201521125233.0 | 申請日: | 2015-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238076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8 |
| 發明(設計)人: | 高宏舉;邱大戰;張曉宇;劉浩;韓永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旭飛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J19/00 | 分類號: | B25J19/00;G01N33/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桑傳標;陳慶超 |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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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包裝 機器人 取紙臂 | ||
1.一種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包括取紙臂本體(1)和多個夾爪(11),該多個夾 爪(11)沿所述取紙臂本體(1)長度方向間隔設置在該取紙臂本體(1)上,其特征在于,所述 取紙臂本體(1)上還設置有用于檢測待取的間隔紙(2)的數量為一張還是多張的多紙檢測 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張檢測裝 置為光纖傳感器(3),該光纖傳感器(3)的發射側(31)和接收側(32)分別位于所述間隔紙 (2)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還包 括光纖傳感器支架(4),該光纖傳感器支架(4)包括固定部(41)、上支臂(42)和下支臂(43), 所述固定部(41)的一端安裝在所述取紙臂本體(1)上,所述上支臂(42)和下支臂(43)從所 述固定部(41)的另一端向外延伸,所述發射側(31)和接收側(32)分別設置在所述下支臂 (43)和上支臂(42)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本體 (1)上設置有三個所述光纖傳感器(3),其中的一個所述光纖傳感器(3)位于所述取紙臂本 體(1)的中部,另外兩個所述光纖傳感器(3)位于所述取紙臂本體(1)的兩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本體 (1)上設置有三個所述夾爪(11),該三個夾爪(11)分別位于三個所述光纖傳感器(3)的附 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本體 (1)上還設置有用于檢測待取的所述間隔紙(2)是否到位的到位檢測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到位檢測裝 置為光電開關(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還包 括光電開關支架(6),該光電開關支架(6)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取紙臂本體(1)上,所述光電開 關(5)安裝在所述光電開關支架(6)的另一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玻璃基板包裝機器人的取紙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紙臂本體 (1)上設置有兩個所述光電開關(5),該兩個所述光電開關(5)分別位于所述取紙臂本體(1) 的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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