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無人機通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895964.7 | 申請日: | 2015-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2492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5-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佰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B7/185 | 分類號: | H04B7/185;H04W12/06;H04L12/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王剛;龔敏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京市麒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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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機 通信 系統 | ||
1.一種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通信系統包括無人機、 地面供電設備、基站以及電纜;所述基站設置于所述無人機上;所述電纜的 一端與所述無人機連接,所述電纜的另一端與所述地面供電設備連接,所述 無人機通過所述電纜與所述地面供電設備連接,所述地面供電設備通過所述 電纜為所述無人機以及所述基站供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機 載核心網設備;所述第一機載核心網設備設置于所述無人機上,所述第一機 載核心網設備,用于對通過所述基站接入的用戶進行認證授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地面核 心網設備,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與所述基站通信連接,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 用于根據接收的所述用戶的數據,對所述用戶進行認證授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地面回 傳設備;所述地面回傳設備分別與所述基站和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通信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回傳 設備與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通過無線或有線的方式通信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機 載核心網設備,所述第二機載核心網設備設置在所述無人機上,與所述基站 通信連接;所述第二機載核心網設備,用于對所述地面回傳設備進行認證授 權。
7.根據權利要求4-6任一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 面回傳設備,具體通過無線通信的方式接收所述基站發送的用戶的數據;并 向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發送所述用戶的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數據線; 所述數據線的一端與所述基站連接,所述數據線的另一端與所述地面核心網 設備連接,使得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通過所述數據線與所述基站進行數據傳 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無人機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源數 據分離裝置,且所述數據線與所述電纜設置為數據電纜一體化結構,所述數 據電纜一體化結構與所述電源數據分離裝置連接;所述電源數據分離裝置, 用于將所述數據電纜一體化結構中的所述數據線與所述電纜分離;所述數據 線與所述電纜分離之后,所述電纜的另一端與所述地面供電設備連接;所述 數據線的另一端與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連接,使得所述地面核心網設備通過 所述數據線與所述基站進行數據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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