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池包主分箱、電池包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95672.9 | 申請日: | 2015-09-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289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10 |
| 發明(設計)人: | 郭靖宇;鄭立奇;賀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10 | 分類號: | H01M2/10;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智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6 | 代理人: | 朱登河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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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包主分箱 電動車 | ||
1.一種電池包主分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的一側設置有電池包高壓輸出正極(151)和電池包高壓輸出負極(152),在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的另一側設置有主分箱高壓正極和主分箱高壓負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主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的形狀為長方體,所述一側和所述另一側為相對的兩側,且兩側之間為所述長方體的長邊。
3.一種電池包,包括電池包主分箱(100)和電池包副分箱(20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為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池包主分箱。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和所述電池包副分箱(200)并列設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分箱高壓正極、副分箱高壓負極與所述主分箱高壓正極和主分箱高壓負極設置在同一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維修開關(201),所述維修開關(201)串聯連接在所述電池包副分箱(200)的電池單元之間,且設置在所述電池包副分箱的、與所述副分箱高壓正極、副分箱高壓負極相對的另一側。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直流充電接口(161)和交流充電接口(162),所述直流充電接口(161)與所述電池包高壓輸出正極(151)和電池包高壓輸出負極(152)位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的同一側,所述交流充電接口(162)位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上的、與所述電池包高壓輸出正極(151)和電池包高壓輸出負極(152)所在側相鄰的一側。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流充電接口(162)位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100)上的、遠離所述電池包副分箱(200)的一側。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交流輸出接口(163),所述交流輸出接口(163)與所述電池包高壓輸出正極(151)和電池包高壓輸出負極(152)位于所述電池包主分箱箱體(100)的同一側。
10.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池包主分箱,或如權利要求3-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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