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87835.9 | 申請日: | 2015-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43268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06 |
| 發明(設計)人: | 戈建鳴;王蘇佳;唐大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今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8/00;F21V1/16;F21W101/02;F21W101/08;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維益專利事務所 32211 | 代理人: | 張曉東 |
| 地址: | 213102 江蘇省常***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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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交通 車輛 客室 內部 照明 燈具 | ||
1.一種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包括框架(1)、燈具殼體(2)、燈罩(3)、導光板(4)、遮光膜(5)、LED光源(6)和轉換電源(8),所述的框架(1)與車體連接,燈具殼體(2)安裝在框架(1)上,燈具殼體(2)的正面具有凹槽,導光板(4)、遮光膜(5)和LED光源(6)設置在燈具殼體(2)的凹槽內,遮光膜(5)位于導光板(4)的背面,LED光源(6)位于導光板(4)的側面,轉換電源(8)向LED光源(6)供電,燈具殼體(2)的凹槽的正面通過燈罩(3)封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燈具殼體(2)的一側通過鉸接結構安裝在框架(1)上,燈具殼體(2)的另一側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安裝在框架(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還包括控制器(7)和感光元件(9),感光元件(9)感應環境光強度,并將環境光強度反饋給控制器(7),控制器(7)根據感光元件(9)的反饋信號向轉換電源(8)輸出調光信號,轉換電源(8)根據控制器(7)的調光信號調節對LED光源(6)的輸出功率。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燈具殼體(2)的凹槽具有凸出的凸緣(2-1),燈具殼體(2)通過該凸緣(2-1)對燈罩(3)進行支撐安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燈具殼體(2)為型材,LED光源(6)設置在燈具殼體(2)的長度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軌道交通車輛客室內部照明燈具,其特征是:所述的框架(1)包括主體部分和主體部分一側的上、下安裝梁(1-1、1-2),控制器(7)集成在車輛電器柜(10)內,轉換電源(8)設置在主體部分一側的上、下安裝梁(1-1、1-2)之間,感光元件(9)設置在主體部分,感光元件(9)的感光部分通過燈罩(3)上的開孔向外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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