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防霧水裝置及具有該防霧水裝置的燈具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82850.4 | 申請日: | 2015-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62526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13 |
| 發明(設計)人: | 劉金寶;岳言亮;都青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諸城福田汽車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31/03;B60Q1/00;F21W101/02;F21W10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李旦華 |
| 地址: | 262200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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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霧水 裝置 具有 燈具 汽車 | ||
1.一種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1),其上設有第一導氣孔(2)和第二導氣孔(3);
排氣結構,設置在所述殼體(1)內,在所述殼體(1)受振動時,所述排氣結構通過所述第一導氣孔(2)或所述第二導氣孔(3)往外排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結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導氣孔(2)與所述第二導氣孔(3)之間將所述殼體(1)的內腔分隔為兩個內腔的振動板(4),以及將所述振動板(4)彈性連接在所述殼體(1)上的彈性連接結構,所述殼體(1)受振動時通過所述彈性連接結構引起所述振動板(4)在所述第一導氣孔(2)與所述第二導氣孔(3)之間往返振動,且該往返振動使其中一所述內腔的空間壓縮排氣,另一所述內腔的空間擴大吸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為一側側壁成型為圓弧面的扁平結構,所述振動板(4)一端鉸接在所述殼體(1)的與所述圓弧面相對的側壁上,且處于所述圓弧面的中線上,所述彈性連接結構在所述振動板(4)振動的上、下兩側分別設置,所述彈性連接結構的一端與所述振動板(4)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殼體(1)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的鉸接有所述振動板(4)的側壁形成向外凸出的鈍角狀側壁,所述振動板(4)的鉸接處設置在所述鈍角狀側壁的頂點處。
5.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連接結構為彈簧(5),所述殼體(1)與所述振動板(4)上均設有連接座(6),所述彈簧(5)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連接座(6)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1)上所述振動板(4)往返運動的兩側還分別設有限制所述振動板(4)繞鉸接軸擺動角度的限位柱(7)。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板(4)遠離鉸接軸的部位上還設有配重。
8.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防霧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氣孔(2)或所述第二導氣孔(3)設有一個,所述第二導氣孔(3)或所述第一導氣孔(2)設有兩個。
9.一種燈具,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防霧水裝置,所述防霧水裝置設置在所述燈具內,或設置在所述燈具外,通過軟管將所述第一導氣孔(2)、所述第二導氣孔(3)分別與所述燈具內部連通。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燈具,所述防霧水裝置在汽車發動機工作的振動下往所述燈具內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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