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輛、排氣系統及其消聲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641666.5 | 申請日: | 2015-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078322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09 |
| 發明(設計)人: | 鄭殿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1/08 | 分類號: | F01N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10220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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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排氣 系統 及其 消聲器 | ||
1.一種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所述本體內通過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限定出彼此間隔開的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
進氣管,所述進氣管伸入所述本體內且穿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并延伸至所述第三腔室內;
排氣管,所述排氣管伸入所述本體內且穿過所述第三腔室、第二腔室并延伸至第一腔室內;
其中所述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的軸向長度分別為L1、L2、和L3,且滿足:1.5*L1≤L2≤2.4*L1;L1≤L3≤2*L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L2=1.9*L1;L3=1.5*L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上具有多個第一氣孔,且所述第一氣孔的總面積與所述第一隔板的總面積之比為20-4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孔的總面積與所述第一隔板的總面積之比為30%。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的位于所述第二腔室內的部分上設有進氣氣孔段,所述進氣氣孔段上形成有多個第二氣孔,所述進氣氣孔段鄰近所述第二隔板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上進氣氣孔段的軸向長度Lq與第二腔室的沿軸向的長度L2的關系滿足:
Lq=L2/4。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的位于所述第二腔室內的部分上設有多個彼此間隔開的排氣氣孔段,每個所述排氣氣孔段上設有多個第三氣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上每個所述排氣氣孔段的軸向長度與所述進氣氣孔段的軸向長度相等。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氣孔的開孔面積與所述第二氣孔的開孔面積相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第二氣孔在所述進氣氣孔段上沿軸向和周向均勻分布;
多個所述第三氣孔在所述排氣氣孔段上沿軸向和周向均勻分布。
11.根據權利要求1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延伸在所述第三腔室內的軸向長度Lj與所述第三腔室的軸向長度L3的關系滿足:
L3/15≤Lj≤L3/3。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延伸在所述第三腔室內的軸向長度Lj為5-20mm。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延伸在所述第三腔室內的軸向長度Lj為12mm。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延伸至在所述第一腔室內的軸向長度La與所述第一腔室的軸向長度L3的關系滿足:
La=L3/2。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四分之一波長管,所述四分之一波長管設在所述排氣管位于所述第三腔室內的部分上。
16.根據權利要求1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腔室的周壁上設有吸音棉。
17.一種車輛排氣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的消聲器。
18.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車輛排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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