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礦用電動輪自卸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578318.8 | 申請日: | 2015-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36851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06 |
| 發明(設計)人: | 何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冶京誠(湘潭)礦山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18 | 分類號: | B60L5/18;B60P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羅滿;李帶娣 |
| 地址: | 411200 湖南省***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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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電 動輪 卸車 | ||
1.一種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包括車廂(200)、車架(100)和受電弓(400),所述受電弓(400)引出受電弓管線(700),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弓(400)安裝在所述車廂(200)的斗篷(201)上表面,所述受電弓管線(700)從所述受電弓(400)鋪設至所述車廂(200)和所述車架(100)的旋轉鉸接點(300),再沿所述車架(100)鋪設至所述自卸車的驅動系統控制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弓管線(700)沿以下路徑鋪設:從所述斗篷(201)下表面至所述車廂(200)的前板(202),再至所述車廂(200)的底板(203),經所述旋轉鉸接處至所述車架(100)上表面,再至所述控制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弓管線(700)沿所述斗篷(201)下表面的中心線向后、沿所述前板(202)的中心線向下、沿所述底板(203)的中心線向后鋪設至所述旋轉鉸接點(300)。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斗篷(201)在所述受電弓(400)的安裝位置處開設有穿孔,以便所述受電弓管線(700)穿過所述穿孔到達所述斗篷(201)的下表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斗篷(201)的下表面設有加強筋板(204),所述加強筋板(204)位于所述受電弓(400)的正下方。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用電動輪自卸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筋板(204)為若干個,并沿所述自卸車的行駛方向并列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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