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粉罐車及其卸灰管托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537436.4 | 申請日: | 2015-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804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0 |
| 發明(設計)人: | 韓永濤;王新義;董曙光;賈騰飛;陳瑞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駐馬店中集華駿車輛有限公司;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5/34 | 分類號: | B65G65/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闞梓瑄;路兆強 |
| 地址: | 463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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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罐車 及其 卸灰管 托架 | ||
1.一種卸灰管托架(1),用于安裝在粉罐車的后端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卸灰管托架(1)包括:
連接桿(11),具有水平設置的水平部(111),且所述水平部(111)可轉動地連接于所述粉罐車的后端部;以及
固定架(12),可轉動地設于所述連接桿(11)上,用于承載所述粉罐車的卸灰管(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鉸接座(13),固定于所述粉罐車的尾部;以及
鉸軸(14),豎直設置于所述鉸接座(13),所述連接桿(11)的水平部(111)的一端固定于所述鉸軸(14),以使所述連接桿(11)能夠以所述鉸軸(14)為軸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座(13)內設有限位板(131),用以限制所述連接桿(11)的轉動角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11)的水平部(111)與所述鉸軸(14)之間連接有至少一塊第一加強筋板(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11)的水平部(111)部分向上彎折形成豎直部(112),所述固定架(12)設于所述豎直部(112)頂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11)的豎直部(112)的頂端開設有螺孔,所述固定架(12)設有向下延伸的螺栓(121),所述螺栓(121)通過一螺母(122)可轉動地穿設于所述螺孔。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11)的豎直部(112)與水平部(111)之間連接有至少一塊第二加強筋板(16)。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2)為一根彎折呈U型的管件,所述管件的兩管口處分別設有一球型堵頭(123)。
9.一種粉罐車,包括車體(3)以及承載于所述車體(3)的罐體(4),所述罐體(4)后端部連接有卸灰管(2),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罐車后端部設有至少一個如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卸灰管托架(1),所述卸灰管(2)架設于所述卸灰管托架(1)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粉罐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罐車設有一個所述卸灰管托架(1),所述連接桿(11)的水平部(111)與所述粉罐車的后端部的連接位置,位于所述罐體(4)中心軸線所在的豎直平面的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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