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礦山法隧道初期支護襯砌格柵鋼架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31049.2 | 申請日: | 2015-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7549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11 |
| 發明(設計)人: | 史宣陶;林剛;羅世陪;李學軍;喻波;張建祥;徐劍旋;李輝;羅生;徐亮;徐搴;段勁夫;彭健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11/14 | 分類號: | E21D11/14 |
| 代理公司: | 成都惠迪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5 | 代理人: | 王建國 |
| 地址: | 610031***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礦山 隧道 初期 支護 襯砌 格柵 鋼架 構造 | ||
1.礦山法隧道初期支護襯砌格柵鋼架構造,其特征是:包括在橫截面上呈三角形布設的第一主筋弦桿(11a)、第二主筋弦桿(11b)和第三主筋弦桿(12),第一主筋弦桿(11a)與第二主筋弦桿(11b)、第一主筋弦桿(11a)與第三主筋弦桿(12)、第二主筋弦桿(11b)與第三主筋弦桿(12)之間搭接焊接斜桿鋼筋(13)形成豎向延伸的格柵鋼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法隧道初期支護襯砌格柵鋼架構造,其特征是:所述格柵鋼架上豎向間隔設置箍筋(14),各箍筋(14)位于第一主筋弦桿(11a)、第二主筋弦桿(11b)和第三主筋弦桿(12)的外側且與之固定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法隧道初期支護襯砌格柵鋼架構造,其特征是:所述格柵鋼架的豎向端設置有接頭鋼板(15),該接頭鋼板(15)與第一主筋弦桿(11a)、第二主筋弦桿(11b)和第三主筋弦桿(12)的縱向端穿孔塞焊連接,接頭鋼板(15)上間隔布設螺栓連接孔。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經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20431049.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堵塞的充填鉆孔疏通裝置
- 下一篇:地下結構高阻尼減隔震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