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同軸對旋采煤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429775.0 | 申請日: | 2015-06-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9176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07 |
| 發明(設計)人: | 馬義程;馬學付;姜連福;王濤;蘭先龍;王皓強;邵天福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義程 |
| 主分類號: | E21C25/06 | 分類號: | E21C25/06;E21C31/02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偉晨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23209 | 代理人: | 張金珠 |
| 地址: | 154600 黑龍江省七***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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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同軸 采煤 | ||
1.同軸對旋采煤機,包括第一割煤滾筒(1)、第二割煤滾筒(2)、傳動軸(3)、傳動系統(4)和兩個液壓馬達(5),其特征在于:兩個液壓馬達(5)與傳動系統(4)安裝連接,所述的傳動軸(3)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一割煤滾筒(1),傳動軸(3)的另一端連接在傳動系統(4)內,所述的第二割煤滾筒(2)通過軸承套裝在傳動軸(3)外側,第一割煤滾筒(1)設置在第二割煤滾筒(2)的左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軸對旋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傳動系統(4)包括第一傘齒輪(6)、第二傘齒輪(7)、兩個錐齒輪(8)、第二割煤滾筒支座(9)和軸支座(10),第一傘齒輪(6)和第二傘齒輪(7)的傘齒方向相對設置并與兩個錐齒輪(8)嚙合連接,所述的第二傘齒輪(7)與第二割煤滾筒(2)固定連接,第二割煤滾筒(2)通過軸承可轉動安裝在第二割煤滾筒支座(9)上,所述的第一傘齒輪(6)通過金屬固定塊(11)與傳動軸(3)固定連接,傳動軸(3)通過軸承支撐在軸支座(10)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同軸對旋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錐齒輪(8)與第一傘齒輪(6)和第二傘齒輪(7)的嚙合點均勻布置在傳動軸(3)的上、下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軸對旋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壓馬達(5)通過錐齒輪軸(12)連接安裝在傳動系統(4)內的錐齒輪(8)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同軸對旋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割煤滾筒(1)和第二割煤滾筒(2)同軸心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同軸對旋采煤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割煤滾筒(1)和第二割煤滾筒(2)上安裝有回轉式割煤葉片(13),割煤葉片(13)上設有錐形或楔形截煤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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