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方向盤骨架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68339.X | 申請日: | 2015-04-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915803U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30 |
| 發明(設計)人: | 羅覃月;林智桂;段大祿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1/11 | 分類號: | B62D1/11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吉華烽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孫偉 |
| 地址: | 545007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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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方向盤 骨架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機動車用方向盤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用的減少傷害的方向盤骨架結構。
背景技術
CN100V方向盤骨架在3/6/9點方向輪輻呈凸起結構,且輪輻和輪緣搭接處開了槽,分別如下圖1、圖2、圖3所示。
這類結構的缺點是:a.在GB11551正面碰撞法規試驗中,輪輻彎曲剛度不足,導致方向盤骨架變形過大,假人頭部在碰撞后期撞到輪輻凸起部分,頭部傷害值過大(HIC值為1166,超過法規最大允許值1000),不滿足正碰法規要求。
b.在GB11557《防止汽車轉向機構對駕駛員傷害的規定》試驗中,6點方向輻條凸起部分頂到假人胸部,導致作用在人體模塊上的力達到12.3KN,超過法規11.123KN的要求。
在GB11551正面碰撞法規試驗及GB11557《防止汽車轉向機構對駕駛員傷害的規定》試驗中,均由于輪輻對輪緣的支撐作用不足,頭部、胸部侵入方向盤位移過大,導致直接撞擊到輪輻的臺階上,造成乘員頭部、胸部損傷大。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方向盤骨架結構,旨在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方向盤骨架結構,所述方向盤骨架結構包括輪緣、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的一端相連接構成T形,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的另一端分別連接所述輪緣的3點鐘位置、6點鐘位置及9點鐘位置,所述輪緣的橫截面成圓形。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的相連接處設有安裝孔。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的相連接處低于所述輪緣構成的平面。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一輪輻及第三輪輻的一端到所述輪緣之間形成圓弧過渡。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二輪輻的一端至所述輪緣之間平滑過渡。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上仰與所述安裝孔的平面形成的夾角為大于90o小于120o。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第一輪輻、第二輪輻及第三輪輻上仰與所述安裝孔的平面形成的夾角為100o或105o或110o。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GB11551正面碰撞法規試驗中,方向盤輪輻能夠有效支撐輪緣。CAE仿真分析結果顯示,在頭部撞擊方向盤的過程中,撞擊點骨架位移量由125mm降到96mm,假人頭部侵入到方向盤的位移減小,頭部撞不到輪輻上,有效降低了頭部傷害值。能夠滿足GB11551正面碰撞法規的要求。在GB11557《防止汽車轉向機構對駕駛員傷害的規定》試驗中,由于6點位置輪輻由臺階型變為近似直線型,相比改進前,受力撞擊時的吸能作用更加均勻,能夠有效降低人體模塊受力的峰值。本申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性能優越、收到的作用力明顯降低,提高了車輛的安全保護性能。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中3/9點位置輪輻結構;
圖2是現有技術中6點位置輪輻結構;
圖3是現有技術中輪輻和輪緣搭接處結構;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方向盤骨架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方向盤骨架結構的3/9點位置輪輻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方向盤骨架結構的6點位置輪輻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附圖標記:1-輪緣2-第一輪輻3-第二輪輻4-第三輪輻5-安裝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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