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239961.8 | 申請日: | 2015-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08832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02 |
| 發明(設計)人: | 王照忠;郝德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艾迪森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H02J7/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鞏同海 |
| 地址: | 266106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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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置于 地下 電動汽車 充電 裝置 | ||
1.一種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包括充電箱(9),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地表以下的混凝土結構(1),所述的充電箱(9)位于混凝土結構(1)內;
所述的混凝土結構(1)包括長方體狀的安置倉(13)、長方體狀的進風防水倉(8)、底部為斜面的直角梯形體狀的進風排水倉(10)和底部為斜面的直角梯形體狀的排風排水倉(5),所述的充電箱(9)位于安置倉(13)內,所述的進風防水倉(8)位于安置倉(13)的正下方,所述的進風排水倉(10)和排風排水倉(5)位于安置倉(13)的兩側;
所述的安置倉(13)上方設有檢修口(2),所述的進風排水倉(10)上方設有進風口(12),所述的排風排水倉(5)上方設有排風口(3);所述的混凝土結構(1)中還包括連通進風排水倉(10)和排風排水倉(5)的進風管道(11),進風管道(11)沿著安置倉(13)在靠近進風排水倉(10)一面的側壁上豎直安置,其上端在安置倉(13)的上部彎曲通向進風排水倉(10),其下端直通到進風防水倉(8);所述的混凝土結構(1)中還包括排風管道(4),排風管道(4)位于安置倉(13)的上部,連通安置倉(13)和排風排水倉(5);
所述的進風排水倉(10)和排風排水倉(5)的底部斜面上,均設有通向下水道的排水口(6),所述的進風防水倉(8)內設有能夠將其內部水排入到下水道的排水設備(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風管道(11)在進風排水倉(10)內的管道口朝下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風管道(4)在排風排水倉(5)內和安置倉(13)內的管道口均朝下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風排水倉(10)的底部斜面上設有至少一個排水口(6),所述的排風排水倉(5)的底部斜面上設有至少一個排水口(6)。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風防水倉(8)和安置倉(13)通過位于兩者之間的混凝土板上的通孔(14)連通,所述的通孔(14)至少設有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進風口(12)至少設有一個,進風口(12)上設有防塵裝置,所述的排風口(3)至少設有一個,排風口(3)上設有防塵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修口(2)上覆蓋設置有防水防塵裝置的混凝土板,并設有報警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電箱(9)表面具有防腐、防銹外殼。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電箱(9)設有電源引出線,所述電源引出線經混凝土結構(1)上的線孔與地面上的供汽車充電的充電點連接,所述充電點至少設有一個,所述混凝土結構(1)上的線孔設有防水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置于地下的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凝土結構(1)做防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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