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梯轎廂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120045.2 | 申請日: | 2015-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43466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16 |
| 發明(設計)人: | 張英;孟祥偉;林猛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電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夏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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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 ||
1.一種電梯轎廂,具備支承轎廂主體的底部框架以及設置在構成上述轎廂主體的轎廂底板與上述底部框架之間的減振部件,其特征在于,具備:
減振部件固定機構,設置在上述減振部件與上述底部框架之間,固定上述減振部件;以及
頂起機構,通過與上述底部框架相配合而將上述減振部件固定機構頂起,從而在上述減振部件固定機構與上述底部框架之間形成規定間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轎廂,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具備:
調整墊片,插入上述減振部件固定機構與上述底部框架之間形成的上述規定間隙;以及
緊固件,將上述減振部件固定機構與上述底部框架進行緊固。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梯轎廂,其特征在于,
上述減振部件為減振橡膠,
上述減振部件固定機構為固定在上述減振橡膠的下面的減振橡膠固定板。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梯轎廂,其特征在于,
上述頂起機構為頂起螺栓。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轎廂,其特征在于,
上述頂起機構為頂起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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