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汽車后地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520066028.5 | 申請日: | 2015-0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64190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16 |
| 發明(設計)人: | 潘俊;謝鋒;羅培鋒;楊萬慶;任建英;陳仲澤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蔡光仟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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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地板 | ||
1.一種汽車后地板(100),中部設有備胎放置部(10),所述備胎放置部(10)包括位于中心的安裝凸臺(12)及設置于所述安裝凸臺(12)外圓周的容置凹部(14),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凹部(14)設有主加強筋及輔助加強筋,所述主加強筋及輔助加強筋以所述安裝凸臺(12)為中心,沿所述安裝凸臺(12)的圓周方向呈放射狀均布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加強筋包括第一主加強筋(21)、第二主加強筋(24)及第三主加強筋(25),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設置于所述汽車后地板(100)車長方向的中心軸,所述第二主加強筋(24)、所述第三主加強筋(25)沿所述汽車后地板(100)車寬方向延伸且中心軸線與所述安裝凸臺(12)的沿車寬方向中心軸線重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加強筋包括第一輔助加強筋(27)、第二輔助加強筋(28)、第三輔助加強筋(29)及第四輔助加強筋(30),所述第一輔助加強筋(27)設置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前半段與所述第二主加強筋(24)的夾角之間,所述第二輔助加強筋(28)設置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前半段與所述第三主加強筋(25)的夾角之間,所述第三輔助加強筋(29)設置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后半段與所述第三主加強筋(25)的夾角之間,所述第四輔助加強筋(30)設置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后半段與所述第二主加強筋(24)的夾角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凹部(14)包括設置于所述安裝凸臺(12)外圓周的呈階梯狀的第一安裝面(142)及第二安裝面(144),所述第一安裝面(142)設置于所述安裝凸臺(12)的外圓周,所述第二安裝面(144)設置于所述第一安裝面(142)的外圓周,所述第二安裝面(144)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安裝面(142)的高度,所述第一安裝面(142)為球面,所述第二安裝面(144)為平面。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的前端部(212)延伸出所述容置凹部(14)的邊緣并止于所述汽車后地板(100)的地板面(102)上,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的中部(214)與所述安裝凸臺(12)相貫通,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的后端部(216)延伸至所述汽車后地板(100)的截止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呈中間高兩邊低的結構,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的前半段高度于所述安裝凸臺(12)處最高,然后高度沿靠近所述容置凹部(14)邊緣的方向平緩降低至所述容置凹部(14)邊緣,再平?緩爬升到所述地板面(102)上,所述第一主加強筋(21)的后半段高度于所述安裝凸臺(12)處最高,然后高度平緩降低至所述汽車后地板(100)的截止處。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后地板(100)的兩側邊緣分別設有沿所述汽車后地板(100)車長方向延伸的第五輔助加強筋(22)及第六輔助加強筋(23),所述第五輔助加強筋(22)及所述第六輔助加強筋(23)均設置于所述容置凹部(14)的外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后地板(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加強筋(24)的一端與所述第五輔助加強筋(22)連通,由所述第五輔助加強筋(22)開始沿靠近所述安裝凸臺(12)的方向延伸,中部貫通所述地板面(102)、所述容置凹部(14)的第二安裝面(144)及第一安裝面(142),另一端止于所述第一安裝面(142);所述第三主加強筋(25)的一端與所述第六輔助加強筋(23)連通,由所述第六輔助加強筋(23)開始沿靠近所述安裝凸臺(12)的方向延伸,中部貫通所述地板面(102)、所述容置凹部(14)的第二安裝面(144)及第一安裝面(142),另一端止于所述第一安裝面(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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