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11010490.4 | 申請日: | 2015-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0611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8 |
| 發明(設計)人: | 盛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州華陽通用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G08G1/0968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溫旭 |
| 地址: | 516005 廣東省惠州市東江***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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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位置 共享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0.獲取第一車輛的位置及車輛信息;
S20.獲取以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為中心的預設范圍內的第二車輛位置及車輛信息;
S30.根據所述第一車輛信息和第二車輛信息確定認識度,并判斷所述認識度是否超過預設閾值,是則進入下一步,否則返回步驟S10;所述認識度為所述第一車輛、第二車輛的歷史位置信息集合的重合度;
S50.發送預分享信息至所述第二車輛;
S60.獲取所述第二車輛的分享反饋信息,當所述第二車輛的分享反饋信息為接受時,將所述第二車輛的位置及車輛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一車輛,否則對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分享請求不予響應。
2.根據權利要求1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30之后還包括:
S40.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和所述第二車輛位置確定路線是否可能重合,是則進入下一步,否則返回步驟S1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60之后還包括:
S70.當所述第二車輛的分享反饋信息為接受時,根據所述第一車輛的位置和所述第二車輛位置以及路線匯合點的位置,分別計算所述第一車輛的第一導航路線、所述第二車輛的第二導航路線,并將所述第一導航路線和第二導航路線分別發送到所述第一車輛、第二車輛。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0包括:
S301.分別獲取所述第一車輛信息和第二車輛在預設天數D內的第一歷史位置信息集合P11、第二歷史位置信息集合P21;
S302.從所述第一歷史位置信息、第二歷史位置信息中篩選停留時間超過預設時間T第三歷史位置信息集合P12、第四歷史位置信息P22;
S303.判斷所述第二歷史位置信息集合P12、第三歷史位置信息集合P22的重合度是否大于預設值C。
5.根據權利要求4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D=7天,所述T=6小時。
6.一種車輛位置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車輛、第二車輛、車聯網服務器,所述第一車輛包括第一位置發送模塊、第一通訊模塊、第一解析模塊、分享請求發送模塊;所述第二車輛包括第二位置發送模塊、第二通訊模塊、第二解析模塊、分享反饋發送模塊;所述車聯網服務器包括第三通訊模塊、第三解析模塊、位置判斷模塊、認識度匹配模塊、分享請求收發模塊、分享反饋處理模塊、歷史位置存儲模塊;
所述第一位置發送模塊,用于發送第一車輛的當前位置信息;
所述第一通訊模塊,用于第一車輛與車聯網進行通訊連接;
所述第一解析模塊,用于解析第二車輛發送的位置及車輛信息;
所述分享請求發送模塊,用于發送第一車輛的位置分享請求;
所述第二位置發送模塊,用于發送第二車輛的當前位置信息;
所述第二通訊模塊,用于第二車輛與車聯網進行通訊連接;
所述第二解析模塊,用于解析第一車輛發送的位置、車輛信息以及分享請求信息;
所述分享反饋發送模塊,用于發送第二車輛的分享信息,包括接受分享、拒絕分享;
所述第三通訊模塊,用于車聯網與第一車輛、第二車輛進行通訊連接;
所述第三解析模塊,用于解析第一車輛及第二車輛上傳的位置及車輛信息;
所述位置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第二車輛是否在以第一車輛的當前位置為中心的預設范圍內;
所述認識度匹配模塊,用于判斷第一車輛及第二車輛的認識度是否符合預設值,所述認識度為所述第一車輛、第二車輛的歷史位置信息集合的重合度;
所述分享請求收發模塊,用于接收第一車輛的位置分享請求,并向第二車輛發送第一車輛的位置分享請求;
所述分享反饋處理模塊,用于接收處理第二車輛的分享反饋結果,并發送給第一車輛;
所述歷史位置存儲模塊,用于存儲第一車輛及第二車輛的歷史位置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聯網服務器還包括路徑匹配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位置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車輛還包括第一導航模塊,所述第二車輛還包括第二導航模塊,所述車聯網服務器還包括導航路徑計算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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