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935265.5 | 申請日: | 2015-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834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3-09 |
| 發明(設計)人: | 夏習彬;易春華;李鏡;周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聯導金宏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2 | 分類號: | B60R11/02;B60R25/30 |
| 代理公司: | 重慶博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李玉盛 |
| 地址: | 401133 重慶市***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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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電子設備 支架 | ||
1.一種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包括支架本體,所述支架本體包括一托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所述托架上朝向車輛前方的一面位置處的圖像采集裝置,以及設于托架內的:
微處理模塊;
所述圖像采集裝置用于采集車輛前方的圖像信息,并將采集到的圖像信息傳遞至所述微處理模塊;
所述微處理模塊,用于接收圖像采集裝置所采集到的圖像信息,并將該圖像信息存儲至所述存儲模塊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CAN接口模塊,用于與車輛的ECU及電子部件通訊連接,用于獲取電子部件的狀態信息及故障信息,并將該狀態信息傳遞至微處理模塊;
近距離通訊模塊,用于使微處理模塊與電子設備通過近距離傳輸數據;
所述微處理模塊,還用于將接收到的狀態信息及故障信息通過所述近距離通訊模塊傳輸至電子設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近距離通訊模塊包括藍牙模塊或WIFI模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近距離通訊模塊還包括NFC模塊。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還包括通過與車輛的ECU連接的OBD接口,所述微處理模塊能夠選擇性地通過OBD接口或者CAN接口與所述車輛的ECU相連。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遠距離通訊模塊,使微處理模塊與遠程服務器端建立無線通訊連接,用于將微處理模塊接收到的故障信息無線傳輸至所述遠程服務器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遠距離通訊模塊至少包括2G、3G、4G、GPRS其中一種通訊模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GPS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實時GPS信息,并將GPS信息傳遞至所述微處理模塊;
所述微處理模塊還用于通過GPS模塊將所述GPS信息通過所述近距離通訊模塊傳遞至電子設備,和/或通過遠距離通訊模塊將所述GPS信息傳遞至遠程服務器端。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加速度信息采集模塊,用于采集車輛的加速度信息,并將該加速度信息傳遞至所述微處理模塊;
所述微處理模塊,還用于接收到的加速度信息通過遠距離傳輸模塊傳遞至服務器端,和/或通過近距離通訊模塊將所述加速度信息傳輸至電子設備。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子設備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所述托架上還設置有能夠與電子設備可插拔連接的數據通訊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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