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火龍果果實采后貯藏保鮮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498943.6 | 申請日: | 2015-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1052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鍇棟;黎海利;袁長春;陳燕;劉金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嶺南師范學院 |
| 主分類號: | A23B7/154 | 分類號: | A23B7/154;A23B7/157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張月光;林偉斌 |
| 地址: | 524048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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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火龍果 果實 貯藏 保鮮 方法 | ||
1.一種火龍果果實采后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 采收并清洗無病蟲害、成熟度適宜的火龍果,并用殺菌劑溶液進行清洗,取出晾干;
S2. 將火龍果先在0.9~1.1 mmol/L水楊酸甲酯中浸泡,后在0.8~1.2 mmol/L茉莉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或者先在0.8~1.2 mmol/L茉莉酸甲酯中浸泡,后在0.9~1.1mmol/L水楊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最后在常溫或低溫環境下貯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劑溶液為施保克、酒精、食品級次氯酸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2所述浸泡的時間為10~20min。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1所述采收火龍果時由果梗部分剪下,附帶部分莖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1所述成熟度適宜的火龍果是謝花后26~28天,果皮開始轉紅后7~10天的火龍果。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火龍果在水楊酸甲酯中浸泡的時間為10~15min,在茉莉酸甲酯中浸泡的時間為15~20 min。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貯藏保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 采收并清洗大小均勻、無病蟲害、成熟度適宜的火龍果;
采收時,由果梗部分剪下并附帶部分莖肉,同時避免碰撞擠壓;
S2. 用施保克溶液清洗果實1~2min,取出晾干;
S3. 將火龍果先在0.9~1.1 mmol/L水楊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后在0.8~1.2mmol/L茉莉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或者先在0.8~1.2 mmol/L茉莉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后在0.9~1.1 mmol/L水楊酸甲酯中浸泡、取出晾干,最后在常溫、濕度為85~90%或者低溫、濕度為80~90%的環境下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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