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將水溶性光甘草定與內皮素拮抗劑復合使用的美白添加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487946.X | 申請日: | 2015-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836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21 |
| 發明(設計)人: | 江曄;袁明;江志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奧利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73 | 分類號: | A61K8/73;A61K8/64;A61K8/49;A61Q19/02;A61Q17/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鄔震中 |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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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溶性 甘草 內皮 拮抗劑 復合 使用 添加劑 | ||
1.一種水溶性光甘草定與內皮素拮抗劑復合使用的美白添加劑,其特征是光甘草定水溶液、天然蛋白的酶解混合肽與防腐劑按照90~99:10~1:0-50的重量比到混合物;
所述的光甘草定水溶液為含有2.0%-2.5%重量的水溶性光甘草定的水溶液;
所述的天然蛋白的酶解混合肽是由珍珠蛋白經過木瓜蛋白酶酶解后凍干所得的內皮素拮抗劑;
所述的防腐劑是戊二醇、苯氧乙醇、或己二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添加劑,其特征是所述的水溶性光甘草定為環糊精包裹的光甘草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添加劑,其特征是所述的酶解混合肽為含氮量為8%-15%、分子量≤2000的內皮素拮抗劑干粉。
4.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添加劑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如權利要求1混合肽干粉和含有2.0%-2.5%重量的環糊精包裹的光甘草定的水溶液混合,過濾或加入活性炭過濾,加入或不加入防腐劑;其中光甘草定水溶液、天然蛋白的酶解混合肽和防腐劑的重量比為90~99:10~1:0~50。
5.如權利要求41所述的美白添加劑制備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酶解混合肽由下述方法獲得:在10-80℃和pH值為2-10時,將珍珠蛋白用木瓜蛋白酶進行酶解10分鐘-12小時,超濾膜超濾或者再經干燥成粉,酶解時蛋白和水之比為1:5~1:120,所述的酶和蛋白的比例為1:10至1:100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添加劑用于美白和防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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