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行車輪軸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419295.0 | 申請日: | 2015-07-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705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1-27 |
| 發明(設計)人: | 湯姆·羅伯特·喬治·湯普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楊帆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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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車 輪軸 | ||
一種自行車輪軸。一種裝置,包括實質圓柱形且中空的主體,該主體具有開口端和封閉端以及在其中延伸的卡口部件。該卡口部件具有至少部分在主體中封閉的軸以及在主體的外側靠近軸的第一端部徑向延伸的一對相對的突出部。該裝置進一步包括控制桿,其靠近主體的開口端可旋轉地被耦接到主體,以及該控制桿包括鎖定凹部,其有選擇地與主體的開口端對齊。該裝置還包括在主體的封閉端和卡口部件的軸的第一端部之間被封閉在主體中的彈力構件,以及該彈力構件朝向控制桿使該卡口部件偏置。該卡口部件與鎖定凹部接合以抑制該控制桿相對于主體的旋轉。
對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修訂適合于刪除對在本申請本身中的每個各自的申請的引用]
本申請涉及下列申請,其中每個申請的內容通過引用的方式以它們的整體結合于此: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2,960,案卷編號為83435479(65080-1211),標題為“可折疊的腳踏安裝部(FOLDING PEDAL MOUNT)”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2,965,案卷編號為83434503(65080-1216),標題為“自行車控制系統(BICYCLE CONTROL SYSTEM)”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2,978,案卷編號為83434496(65080-1217),標題為“可牽引的自行車(TOWABLE BICYCLE)”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2,990,案卷編號為83437823(65080-1227),標題為“車輪聯軸器(WHEEL COUPLING)”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2,998,案卷編號為83437334(65080-1234),標題為“折疊的車把固定座(FOLDINGHANDLEBAR MOUNT)”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3,010,案卷編號為83458238(65080-1336),標題為“自行車車架接合鎖定機構(BICYCLE FRAME JOINTLOCKING MECHANISM)”的申請;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3,093,案卷編號為83458244(65080-1339),標題為“可折疊自行車的后下叉以及車架(FOLDING BICYCLECHAIN STAY AND FRAME)”的申請;以及2014年7月16日提交的,美國申請號為14/333,107,案卷編號為83462026(65080-1364),標題為“自行車后下叉聯軸器(BICYCLE CHAIN STAYCOUPLING)”的申請。
背景技術
隨著標準的自行車不再便利地適合乘用車所提供的行李空間,以及將難以駕駛通過諸如火車、公共汽車、車站以及機場等公共區域,可折疊自行車將會滿足需要。然而,典型的可折疊自行設計為不使用時便于攜帶并具有許多專門設計的部件——例如,腳踏、車把、傳動系統以及車座——其不能與標準的自行車工業部件互換。隨著騎車人和/或零售商更喜歡按照他們個人的喜好或目標市場配備具有不同類型的腳踏、車座、車把等的自行車,這樣專門設計的部件將無法滿足需要。舉例來說,腳踏的種類包括自鎖式腳踏、籠形腳踏、平臺形腳踏以及鎖趾式腳踏。
此外,當許多自行車特征速釋輪、典型的速釋后輪將傳動鏈輪或齒輪盒保持在輪轂上時,在車輪的一個側部上維持鋸齒狀的以及油性的表面。此外,諸如在沒有變速器或鏈張緊裝置的單速自行車上裝有典型的速釋輪,用戶可能需要操作自行車鏈以將其從鏈輪上移除。
電動自行車提供了機械動力以輔助由騎行人通過腳踏的騎行。當跨負載條件的范圍(例如,自行車道路徑的傾斜的改變)的電動自行車的性能可以為自行車的重要特性時,其高度依賴于用戶的生理機能。然而,在典型的電動自行車中,對于用戶的除了其他因素之外的生理因素——諸如腳踏功率、腳踏力、優選的蹬踏節奏、自行車上的重量載荷(例如,用戶和行李)、舒適等級(例如,所測量或計算的體力活動)、騎行技術、空氣動力形式、衣服和體力——都是未知的以及可變的。此外,由于電動機以及電池組的附加重量,典型的電動自行車比標準的自行車重,并因此在自行車無法騎行的一些情況和地點——諸如步行區以及公共交通站點或公共交通車輛——相對地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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