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298300.7 | 申請日: | 2015-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1679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04 |
| 發明(設計)人: | N.珀特納;葛杰;S.米滕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索恩格汽車德國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0 | 分類號: | B60W20/10;B60W10/08;B60W50/038;B60W30/02;B60W30/188;B60L3/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周志明;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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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驅動 混合 動力 汽車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方法,其帶有內燃機和電的機器,總的車輪驅動力矩由內燃機的車輪驅動力矩和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組成,電的機器可在發動機工作模式下工作,總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而提高,或者,電的機器可在發電機工作模式下工作,總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而減小,監視是否要采取提高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或減小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電的機器適當地工作,使得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和安全措施的車輪驅動力矩的總和恒定,如果電的機器在發電機工作模式下工作且要采取減小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或者如果電的機器在發動機工作模式下工作且要采取提高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方法,該混合動力汽車具有內燃機和電的機器。
背景技術
混合動力汽車通常包括作為主驅動機構的內燃機和至少一個副驅動機構。這種副驅動機構尤其是電的機器。利用內燃機產生用于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驅動力矩。該驅動力矩還通過變速器和傳動軸傳遞至混合動力汽車的車輪上,由此在混合動力汽車的車輪上分別產生內燃機的車輪驅動力矩。
利用電的機器例如可以實現助推回收系統(BRS)。電的機器為此例如可以通過皮帶與內燃機的曲軸連接。
在此,在發電機式的工作模式下,電的機器吸收驅動力矩,并將機械能轉變為電能。在這種情況下,車輪上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而減小。電的機器因而產生一種“負的”主動車輪驅動力矩。
在發動機式的工作模式下,電的機器又把電能轉變為機械能,并產生驅動力矩。在這種情況下,車輪上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而提高。電的機器因而產生一種“正的”主動車輪驅動力矩。
車輪上的總的車輪驅動力矩因而由內燃機的車輪驅動力矩和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組成。
駕駛員輔助功能是能夠引起車輪驅動力矩提高或引起車輪驅動力矩減小的安全措施。在非穩定的或者對安全緊要的行駛狀態下,這種駕駛員輔助功能可以起穩定作用地針對行駛動力采取這種駕駛員輔助功能。這種安全措施尤其可以對內燃機或制動器產生影響,以便使得車輪驅動力矩要么提高要么減小,因而使得行駛動力穩定。這種安全措施例如是電子穩定程序(ESP)、發動機拖曳扭矩控制(MSR)、牽引力滑動調節(ASR)或防抱死系統(ABS)。
然而在混合動力汽車中存在危險:盡管安全措施試圖使得行駛動力穩定,通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卻會使得這種非穩定的或者對安全緊要的行駛狀態進一步惡化。由此會明顯提高事故危險性,對混合動力汽車的乘客以及其它交通參與者造成巨大的危險。
雖然在這種狀況下可以將電的機器切斷,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由于電的機器的這種切斷,進而由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突然下降,會使得非穩定的或者對安全緊要的行駛狀態進一步惡化。因此,由于在非穩定的或者對安全緊要的行駛狀態下不受控制地切斷電的機器,甚至會提高事故危險性。
因此希望提出一種方案,以便以可靠的方式使得混合動力汽車在非穩定的或者對安全緊要的行駛狀態下穩定。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提出一種用于驅動混合動力汽車的方法,該混合動力汽車帶有內燃機和電的機器。其中,總的車輪驅動力矩由內燃機的車輪驅動力矩和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組成,其中,電的機器能夠在發動機式工作模式下工作,其中,總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而提高,其中,電的機器能夠在發電機式工作模式下工作,其中,總的車輪驅動力矩通過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而減小,其中,監視是否要采取提高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或減小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其中,電的機器適當地工作,使得電的機器的車輪驅動力矩和安全措施的車輪驅動力矩的總和恒定,如果電的機器在發電機式工作模式下工作且要采取減小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或者如果電的機器在發動機式工作模式下工作且要采取提高車輪驅動力矩的安全措施。
本發明還涉及其它有利的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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