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干燥三聚氰胺晶體的工藝和相關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261010.5 | 申請日: | 2015-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8542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2 |
| 發明(設計)人: | R·圣圖齊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洲技術設于伊特根的三聚氰氨-盧森堡-分支機構 |
| 主分類號: | C07D251/62 | 分類號: | C07D251/6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姜雪梅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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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干燥 三聚 晶體 工藝 相關 設備 | ||
1.一種用于從含有氨的飽和溶液干燥出三聚氰胺晶體的工藝,所述工藝包括在接觸式干燥器中實施的干燥步驟,其中,在高于230℃的溫度條件下,使得待干燥的濕三聚氰胺放置成與干燥器的加熱壁接觸一段時間,所述一段時間在從1分鐘至30分鐘的范圍內,并且其中,供應到干燥器的空氣量相對于待干燥的三聚氰胺的重量比在從0.6:1至1.2:1的范圍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溫度條件在從230℃至250℃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一段時間在從2分鐘至15分鐘的范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一段時間在從5分鐘至8分鐘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重量比在從0.7:1至0.8:1的范圍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工藝包括另一后續精整步驟,在適當的裝置中利用熱空氣在從120℃至180℃范圍內的溫度條件下以一停留時間實施所述另一后續精整步驟,所述停留時間在從5分鐘至300分鐘的范圍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停留時間在從20分鐘至200分鐘的范圍內。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停留時間在從40分鐘至120分鐘的范圍內。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藝,其中,相對于待干燥的三聚氰胺的流動逆流地將空氣供給到干燥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接觸式干燥器優選地是旋轉型干燥器,在最靠外的點處,干燥器的轉速在從0.2m/s至2m/s的范圍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工藝,其中,干燥器的轉速在從0.4m/s至0.8m/s的范圍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藝,其中,通過干燥器的旋轉將在干燥器的一個端部處進入的待干燥的濕三聚氰胺朝向干燥器的相對端部運動,并且在干燥步驟結束時的干燥產品呈自由流動粉末的形式。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工藝,其中,所述干燥產品中尺寸小于125微米的顆粒大于90%,尺寸小于250微米的顆粒大于9%,并且不存在尺寸大于350微米的顆粒。
14.一種用于實施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從含有氨的飽和溶液干燥出三聚氰胺晶體的工藝的設備,所述設備提供了接觸式干燥器、針對所述干燥器的供氣系統以及一個或多個過濾器元件,所述過濾器元件位于所述干燥器下游,用于過濾離開干燥器的空氣,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器具有一種結構,所述結構設 有待干燥的三聚氰胺濕餅附著或固定的表面、地點或區域。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設備,其中,針對所述干燥器的供氣系統相對于待干燥的三聚氰胺濕餅的流動方向逆流地工作。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設備,其中,針對所述干燥器的供氣系統沿逆流方向擁有旁路系統,其中,第一管道相對于待干燥的三聚氰胺濕餅的流動方向逆流地將總空氣的第一部分直接供給到干燥器,而第二管道將總空氣的第二部分在干燥器下游、在過濾器元件的入口處供給。
17.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干燥器包括薄板結構,在所述薄板結構中,加熱管由保護性冠狀件覆蓋,所述保護性冠狀件的形狀適于確保提升待干燥的產品并且使得待干燥的產品隨后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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