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駕駛預警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510217830.4 | 申請日: | 2015-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522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9-30 |
| 發明(設計)人: | 朱湘軍;李利蘋;郭云勇;王利聰;葉倩;梁永輝;林健發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視聲光電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21/06 | 分類號: | G08B21/06;G07C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屈慧麗;曹志霞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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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駕駛 預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駕駛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實時追蹤駕駛時間,并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執行眼睛疲勞判斷;
所述眼睛疲勞判斷包括:
通過攝像頭跟蹤采集駕駛者的眼睛區域圖像;
根據神經網絡輔助的Kalman濾波器對眼睛區域圖像進行瞳孔的大小值計算;
統計所述瞳孔的大小值,根據統計結果確定眼睛閉合程度判斷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進行預警提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實時追蹤駕駛時間,并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執行眼睛疲勞判斷具體包括:
檢測車輛是否在駕駛中,若是,則實時追蹤駕駛時間;
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所述預置閾值,若是,則觸發所述眼睛疲勞判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實時追蹤駕駛時間,并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執行眼睛疲勞判斷具體包括:
檢測車輛是否在駕駛中,若是,則實時追蹤駕駛速度和駕駛時間;
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所述預置閾值,并判斷所述駕駛速度的變化范圍是否處于預置速度范圍中,若是,則觸發眼睛疲勞判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神經網絡輔助的Kalman濾波器對眼睛區域圖像進行瞳孔的大小值計算具體包括:
根據神經網絡輔助的Kalman濾波器對眼睛區域圖像進行瞳孔跟蹤,并提取;
統計提取的所述瞳孔的所有大小值,確定實時的所述瞳孔的閉合百分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駕駛預警方法,其特征在于,統計所述瞳孔的大小值,根據統計結果確定眼睛閉合程度判斷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進行預警提示具體包括:
當所述閉合百分比超過預置閉合百分比時,確定對應的超過時間;
判斷所述超過時間與預置時間段的百分比,是否超過預置百分比,若是,則進行預警提示;
所述預警提示為語音提示。
6.一種駕駛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追蹤單元,用于實時追蹤駕駛時間,并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觸發疲勞判斷單元;
所述疲勞判斷單元包括:
第二追蹤子單元,用于通過攝像頭跟蹤采集駕駛者的眼睛區域圖像;
計算子單元,用于根據神經網絡輔助的Kalman濾波器對眼睛區域圖像進行瞳孔的大小值計算;
判斷子單元,用于統計所述瞳孔的大小值,根據統計結果確定眼睛閉合程度判斷是否超過預置閾值,若是,則進行預警提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駕駛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追蹤單元具體包括:
第一檢測子單元,用于檢測車輛是否在駕駛中,若是,則實時追蹤駕駛時間;
第一判斷子單元,用于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所述預置閾值,若是,則觸發所述眼睛疲勞判斷。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駕駛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追蹤單元具體包括:
第二檢測子單元,用于檢測車輛是否在駕駛中,若是,則實時追蹤駕駛速度和駕駛時間;
第二判斷子單元,用于判斷駕駛時間是否超過所述預置閾值,并判斷所述駕駛速度的變化范圍是否處于預置速度范圍中,若是,則觸發眼睛疲勞判斷。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駕駛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子單元具體包括:
提取模塊,用于根據神經網絡輔助的Kalman濾波器對眼睛區域圖像進行瞳孔跟蹤,并提取;
統計模塊,用于統計提取的所述瞳孔的所有大小值,確定實時的所述瞳孔的閉合百分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駕駛預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判斷子單元包括:
確定模塊,用于當所述閉合百分比超過預置閉合百分比時,確定對應的超過時間;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超過時間與預置時間段的百分比,是否超過預置百分比,若是,則進行預警提示;
所述預警提示為語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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