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支承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99195.4 | 申請日: | 2015-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07955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9 |
| 發明(設計)人: | 田中正志;小川浩史;永田裕一郎 | 申請(專利權)人: | 加特可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25B11/00 | 分類號: | B25B11/00;B23P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張勁松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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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承 裝置 | ||
1.一種支承裝置,設置于載置工件的工作臺,并在所述工作臺上的規定位置支承所述工件,其特征在于,
由連結部件連結多個連桿部件,構成環狀的位置調節機構,
將所述位置調節機構載置于所述工作臺上,并且,
使所述連桿部件的連結點中的一個連結點支承于所述工作臺,
在除了支承于所述工作臺的連結點以外的其他連結點中的一個連結點上,設有與所述工件卡合的卡合部件,
在變更所述工作臺的所述卡合部件的位置時,減弱所述連結部件的聯接力,使在所述連結點連結的所述連桿部件彼此能相對旋轉,
在固定所述工作臺的所述卡合部件的位置時,提高所述連結部件的聯接力,使在所述連結點連結的所述連桿部件彼此不能相對旋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支承于所述工作臺的連結點通過在該連結點連結連桿部件彼此的連結部件,支承于所述工作臺,
在設有所述卡合部件的連結點連結連桿部件彼此的連結部件與所述卡合部件一體地形成。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設有所述卡合部件的連結點連結的連桿部件中的位于所述工作臺側的一方的連桿部件上,且在其長度方向的一端側,設有比另一端側幅寬的寬幅部,設有所述卡合部件的連結點設置于所述寬幅部。
4.一種支承裝置,設置于載置工件的工作臺,并在所述工作臺上的規定位置支承所述工件,其特征在于,
與所述工件卡合的卡合部件的位置調節機構構成為具備:
一對導軌,其在所述工作臺上隔開間隔而配置;
移動塊,其可沿該導軌的長度方向進退移動地分別設置于所述導軌;
軌道,其長度方向的一端側和另一端側分別與設置于所述一對導軌的一方的所述移動塊和設置于另一方的所述移動塊連接;
支承部件,其載置于工作臺,并且在所述軌道上可沿其長度方向進退移動地支承所述卡合部件;
第一限制單元,其設置于所述支承部件,限制該卡合部件沿所述軌道的長度方向的移動;
第二限制單元,其設置于所述移動塊,限制所述移動塊沿所述導軌的長度方向的移動,
在變更所述工作臺的所述卡合部件的位置時,減弱所述第一限制單元及所述第二限制單元的聯接力,可使該卡合部件沿所述軌道的長度方向移動,并且可使所述移動塊沿所述導軌的長度方向移動,在固定所述工作臺的所述卡合部件的位置時,提高所述第一限制單元及所述第二限制單元的聯接力,限制該卡合部件沿所述軌道的長度方向移動,并限制所述移動塊沿所述導軌的長度方向移動,
分別在所述移動塊上連結設有支承塊,并且使所述支承塊分別繞沿所述導軌的長度方向正交的彼此平行的轉動軸轉動自如,在所述支承塊,可沿該軌道的長度方向移動地支承所述軌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件具有使所述軌道貫通的貫通孔,
所述第二限制單元構成為具備:向所述貫通孔開口的螺栓孔和擰入該螺栓孔的螺栓,
使所述螺栓與貫通所述貫通孔的軌道壓接,而將所述支承部件保持于所述軌道的長度方向的規定位置。
6.一種支承裝置,設置于載置工件的工作臺,并在所述工作臺上的規定位置支承所述工件,其特征在于,
與所述工件卡合的卡合部件的位置調節機構構成為具備:
圓盤部件,其可旋轉地支承于所述工作臺;
導向件,其沿著該圓盤部件的直徑線而設置,并且可沿其長度方向進退移動地設有所述卡合部件;
移動限制單元,其限制所述卡合部件在所述導向件的長度方向的移動;
旋轉限制單元,其限制所述圓盤部件的旋轉。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支承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旋轉限制單元構成為具備:
壓接部件,其通過施力單元的作用力而壓接到所述工作臺側;
旋轉限制部件,其在所述工作臺中支承所述圓盤部件,使其僅可沿繞該圓盤部件的旋轉中心軸的一方向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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