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動的后部制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89279.X | 申請日: | 2015-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8757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8 |
| 發明(設計)人: | O.施溫特;M.紐邁爾;J.金;B.伊格納察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12 | 分類號: | B60T7/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董均華;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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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后部 制動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控制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動態狀態傳感器;
物體檢測傳感器;以及
控制器,其配置為:
基于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信號,確定所述車輛的路徑;
基于所述車輛的路徑以及來自所述物體檢測傳感器的信號而檢測物體;并且
基于所確定的路徑和所檢測的物體,控制上述車輛的制動系統;
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為通過如下方式控制所述制動系統:當檢測到物體時,在不考慮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的情況下并且在分析任何速度數據之前,預先填充制動系統;當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達到第一閾值時,應用第一制動量;并且當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達到第二閾值時,應用第二制動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確定朝所述車輛后部的所述車輛的路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包括來自由轉向角傳感器和車輛速度傳感器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物體檢測傳感器包括來自由雷達傳感器和超聲波傳感器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閾值是在車輛與所檢測的物體之間的第一預定距離,并且所述第二閾值是小于第一預定距離的在車輛與所檢測的物體之間的第二預定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器基于來自雷達傳感器的信號應用第一制動量,并且基于來自超聲波傳感器的信號應用第二制動量。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雷達傳感器檢測在所述車輛10米內的物體,并且所述超聲波傳感器檢測在所述車輛2.5米內的物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基于來自由來自車輛速度傳感器的信號和來自物體檢測傳感器的信號所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而確定所述第一和第二制動量。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中,基于來自車輛速度傳感器的信號而確定所述第一和第二預定距離。
10.一種控制車輛的方法,包括:
接收來自動態狀態傳感器的信號;
接收來自物體檢測傳感器的信號;
基于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信號而確定車輛的路徑;
檢測在車輛的路徑中的物體,并且
基于所確定的路徑和所檢測的物體而控制車輛的制動系統;
其中,控制所述車輛的制動系統包含:當檢測到物體時,在不考慮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的情況下并且在分析任何速度數據之前,預先填充制動系統;當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達到第一閾值時,應用第一制動量;并且當來自所述動態狀態傳感器的所述信號的值達到第二閾值時,應用第二制動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所述車輛的路徑包括確定朝所述車輛后部的路徑。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從車輛狀態傳感器中接收信號包括從來自由轉向角傳感器和車輛速度傳感器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而接收信號。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來自物體檢測傳感器的信號包括從來自由雷達傳感器和超聲波傳感器構成的組中的至少一個而接收信號。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應用所述第一和第二制動量包括:
在所述車輛達到所述車輛與所檢測的物體之間的第一預定距離時應用第一制動量;并且
在所述車輛達到在所述車輛與所檢測的物體之間的第二預定距離時應用第二制動量,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小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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