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83542.4 | 申請日: | 2015-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0788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2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光明;曾元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P15/00 | 分類號: | B23P15/00;B22D17/00;B29C45/14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專利商標事務所44237 | 代理人: | 李艷麗 |
| 地址: | 523841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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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金屬 光澤 機殼 加工 工藝 | ||
1.一種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該手機殼包括鋁合金外殼及與所述鋁合金外殼相結合的塑膠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依次包括如下步驟:
S1)壓鑄成型:由鋁合金材料壓鑄成型得到鋁合金外殼毛坯;
S2)沖壓:去除鋁合金外殼毛坯在壓鑄成型中的廢料;
S3)第一次CNC加工:在鋁合金外殼毛坯上采用數控機床加工塑膠切槽;
S4)T處理:對CNC加工后的鋁合金外殼毛坯的表面進行T處理,使其表面形成蜂窩狀納米級孔層;
S5)納米模內注塑:將T處理后的鋁合金外殼毛坯放入塑膠模具內注塑,以在鋁合金外殼毛坯上結合形成塑膠支架而得到手機殼;
S6)第二次CNC加工:去除手機殼的鋁合金外殼毛坯四周邊壓邊余料、并加工四個側面及四個側面與背面的過濾圓弧面,以得到手機殼;
S7)表面處理:對手機殼進行表面處理,以使手機殼的鋁合金外殼表面具有金屬光澤;
在步驟S7中,所述表面處理依次包括如下步驟:a)打磨拋光:對步驟S6得到的手機殼表面進行拋光;b)噴砂:對拋光表面進行噴砂處理,使拋光表面具有顆粒感;c)脫脂:去除手機殼表面上的油脂;d)水洗:清洗手機殼表面上的殘留液體:e)電解拋光:對手機殼的拋光表面進一步拋光;f)水洗:對電解拋光后的手機殼進行清洗;g)除硅:降低手機殼的拋光表面上的硅含量;h)中和:中和在步驟g之后的手機殼的拋光表面上附帶的酸洗溶液,使產品表面干凈;i)化拋:采用硫酸化學拋光,再次使手機殼的拋光表面平整、光亮;j)電泳或者陽極氧化結合著色工藝:在手機殼的拋光表面上形成金屬光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5)與步驟S6)之間還包括以使所述塑膠支架與所述鋁合金外殼毛坯之間?結合更牢固的烘烤步驟。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烘烤步驟中,烘烤的溫度范圍為120-140度,烘烤時間為2-4小時。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烘烤步驟與所述步驟S6)之間還包括提高手機殼毛坯的平整度的整形步驟。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7)之后,還依次包括高光倒角及高光邊保護步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高光邊保護步驟之后還包括CNC去除導電位的步驟。
7.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7中,所述表面處理還包括在步驟b)與步驟c)之間的水洗步驟,該水洗步驟為清洗噴砂后的手機殼。
8.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7中,所述表面處理還包括在步驟g)與步驟h)之間的水洗步驟,該水洗步驟為清洗除硅后殘留在手機殼上的液體。
9.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打磨拋光a)中,分兩次拋光,第一次拋光采用發泡輪,第二次拋光采用布輪,兩次總拋光余量在0.02mm-0.10mm。
10.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具有金屬光澤的手機殼加工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除硅g)步驟中,采用酸性溶液將手機殼表面上的硅元素置換出來,該溶液由多種化學原料和表面活性劑化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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