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車輛防追尾系統(tǒng)及其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510065116.8 | 申請日: | 2015-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27069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26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袁朝春;劉逸群;李道宇;吳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江蘇大學(xué) |
| 主分類號: | B60W30/08 | 分類號: | B60W30/08;B60R21/013;B60R19/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201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數(shù)據(jù)采集單元 車輛防追尾 警示單元 車輛主動安全 燈光顯示裝置 地面附著系數(shù) 防撞緩沖裝置 距離進(jìn)行比較 汽車追尾事故 聲音報警裝置 中央控制單元 駕駛員操作 安全狀態(tài) 等級選擇 防護(hù)領(lǐng)域 后方車輛 后排乘客 緩沖裝置 理論安全 實(shí)際距離 實(shí)時檢測 危險狀態(tài) 有效減少 防追尾 輸入量 能見度 霧霾 干涉 概率 天氣 安全 | ||
1.一種車輛防追尾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防追尾系統(tǒng)包括數(shù)據(jù)采集單元(1)、防追尾等級選擇單元(2)、ECU中央控制單元(3)和警示單元(4);所述數(shù)據(jù)采集單元(1)包括車載雷達(dá)(102)和自車傳感器(101);所述警示單元(4)包括燈光顯示裝置(401)、聲音報警裝置(402)和防撞緩沖裝置(403),所述防撞緩沖裝置(403)安裝在汽車尾部(5)底盤一可容納空間內(nèi),用于減少后方車輛對自車的沖擊;所述ECU中央控制單元(3)分別與數(shù)據(jù)采集單元(1)、防追尾等級選擇單元(2)和警示單元(4)連接;
所述車輛防追尾系統(tǒng)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首先駕駛員根據(jù)車外的能見度,天氣情況,以及路面潮濕度設(shè)置所述防追尾等級,當(dāng)下雨、下雪、霧霾天氣時,將選擇高等級;當(dāng)天氣一般,但是路面不錯時選擇中等級;當(dāng)天氣晴朗,能見度較高的時選擇低等級;
2)通過所述車載雷達(dá)來實(shí)時檢測后方車輛的相對速度、相對加速度和相對距離并且通過計算,得出自車防追尾的安全等級,所述警示單元根據(jù)不同的安全等級執(zhí)行不同的指令,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①通過所述車載雷達(dá)監(jiān)測出后方物體的相對速度vrel、相對加速度arel和相對距離s,通過傳感器測出自車現(xiàn)有的速度v、加速度a,計算出后方物體的絕對速度vj,vj=v+vrel,和絕對加速度aj=a+arel;
②若vj<v,則自車沒有被追尾的危險,屬于安全狀態(tài);
③若vj≥v,a>aj,其中:
s0=[v×(v-vj)/(a-aj)+1/2×a×(v-vj)2/(a-aj)2]-vj×(v-vj)/(a-aj)-1/2×aj×(v-vj)2/(a-aj)2
s0為vj≥v,a>aj情況下一級危險的安全距離;
若s>s0,則自車屬于安全狀態(tài);
若s≤s0,則自車屬于一級危險,有被后車追尾的危險,所述燈光顯示裝置將自動閃爍,提醒后車注意;
當(dāng)所述燈光顯示裝置閃爍之后,后車仍然不采取減速措施,s1為該情況下二級危險的安全距離,
s1=v(ta+ts/2)+v2/2a1+d1
其中:
ta:制動力協(xié)調(diào)時間;
ts:制動力增長時間;
a1:汽車在路面上最大加速度;
d1:兩車停止時的相對距離;
若s>s1時,則自車屬于安全狀態(tài);
若s≤s1時,自動啟動所述聲音報警裝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后方車輛,采取必要的加速措施;
若駕駛員在所述聲音報警裝置提示之后,仍然沒有采取必要措施,s2為該情況下三級危險的安全距離,若s<s2,自車自動彈出所述防撞緩沖裝置,來減少追尾車輛對后排乘客的沖擊,最大限度的保護(hù)后排乘客的安全;
④vj≥v,a≤aj,s3表示該情況下一級危險的安全距離;
其中:
tr:駕駛員反應(yīng)時間;
ta:制動力協(xié)調(diào)時間;
ts:制動力增長時間;
a1:汽車在路面上最大加速度;
d1:兩車停止時的相對距離;
若s>s3,則自車沒有被追尾的危險,屬于安全狀態(tài);
若s≤s3,則自車處于一級危險距離,所述燈光顯示裝置自動閃爍,提醒后車注意;
當(dāng)所述燈光顯示裝置閃爍之后,后車仍舊不采取減速措施,s4為該情況下二級危險的安全距離,
s4=v(ta+ts/2)+v2/2a1+d1
其中:
ta:制動力協(xié)調(diào)時間;
ts:制動力增長時間;
a1:汽車在路面上最大加速度;
d1:兩車停止時的相對距離;
若s>s4,則自車沒有被追尾的危險,屬于安全狀態(tài);
若s≤s4時,啟動所述聲音報警裝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后方車輛,采取必要的加速措施;
若駕駛員在所述聲音報警裝置提示之后,仍然沒有采取必要措施,s2為該情況下三級危險的安全距離,若s<s2,自車自動彈出所述防撞緩沖裝置,來減少追尾車輛對后排乘客的沖擊,最大限度的保護(hù)后排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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