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烴油脫硫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烴油脫硫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31604.7 | 申請日: | 2015-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8549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姜秋橋;田輝平;王鵬;孫言;林偉;王振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9/76 | 分類號: | B01J29/76;B01J29/14;C10G4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劉國平,顧映芬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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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脫硫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烴油脫硫催化劑,以該烴油脫硫催化劑的總重量為基準,該烴油脫硫催化劑含有:
1)5-35重量%的耐熱無機氧化物,所述耐熱無機氧化物選自氧化鋁、二氧化鈦、二氧化鋯和二氧化錫中的至少一種;
2)10-70重量%的氧化鋅;
3)2-40重量%的氮化硅;
4)3-30重量%的金屬促進劑,所述金屬促進劑選自鈷、鎳、鐵和錳中的至少一種;
5)以稀土氧化物計的0.5-10重量%的稀土金屬氧化物;
6)1-20重量%的具有BEA和/或FAU結構的分子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以該烴油脫硫催化劑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耐熱無機氧化物的含量為10-25重量%,氧化鋅的含量為25-60重量%,所述氮化硅的含量為5-25重量%,所述金屬促進劑的含量為10-20重量%,所述稀土金屬氧化物以稀土氧化物計的含量為1-5重量%,所述分子篩的含量為2-10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稀土金屬氧化物為鑭、鈰和釹的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氮化硅為α相氮化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其中,所述分子篩為X型分子篩、Y型分子篩、USY、REUSY、REHY、REY、PUSY、PREHY、PREY和β分子篩中的至少一種。
6.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烴油烴油脫硫催化劑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1)將耐熱無機氧化物粘結劑、氮化硅、氧化鋅、稀土金屬化合物、水與酸性液體混合得到混合漿液,再與具有BEA和/或FAU結構的分子篩接觸形成載體漿液;將所述載體漿液進行成型、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得到載體;
(2)向所述載體上引入金屬促進劑的前體,并進行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得到催化劑前體;
(3)將所述催化劑前體在含氫氣氣氛下還原,得到烴油脫硫催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耐熱無機氧化物粘結劑為耐熱無機氧化物或者在所述第一焙燒的條件下能夠轉變為耐熱無機氧化物的物質。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稀土金屬化合物為稀土金屬的碳酸鹽、碳酸氫鹽、硝酸鹽、氯化物、甲酸鹽和醋酸鹽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屬促進劑的前體為金屬促進劑的醋酸鹽、碳酸鹽、硝酸鹽、硫酸鹽、硫氰酸鹽和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干燥的溫度為80-120℃,所述第一干燥的時間為0.5-24h;所述第一焙燒的溫度為300-700℃,所述第一焙燒的時間為至少0.5h。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干燥的溫度為50-300℃,所述第二干燥的時間為0.5-8h;所述第二焙燒的溫度為300-700℃,所述第二焙燒的時間為0.5-4h。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還原的溫度為300-600℃,所述還原的時間為0.5-6h,所述含氫氣氣氛中氫氣含量為10-60體積%。
13.權利要求6-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得的烴油脫硫催化劑。
14.一種烴油脫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在氫氣氣氛下,將含硫烴油與權利要求1-5和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烴油脫硫催化劑接觸,所述接觸的溫度為350-500℃,所述接觸的壓力為0.5-4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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