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石材著色環保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1510015058.8 | 申請日: | 2015-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965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卓慶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卓慶銘 |
| 主分類號: | C04B41/00 | 分類號: | C04B41/00 |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文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5 | 代理人: | 車世偉 |
| 地址: | 362300 福建省泉***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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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石材 著色 環保 工藝 | ||
1.一種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通過以下步驟實現:
a、著色劑浸泡:將干燥過的石材降至50℃—60℃以下后,浸泡在著色劑中;
b、水處理:著色浸泡過的石材用清水水洗或浸泡;
c、水煮:水處理過的石材在堿性條件下高溫水煮20至40分鐘,或者40分鐘以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著色劑浸泡步驟a中,浸泡溫度為室溫,或者浸泡時間為4至24小時,或者浸泡時間為8至24小時,或者浸泡時間為8至48小時;或者浸泡時間為24至48小時。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著色劑選自能顯現顏色的至少一種金屬化合物或者金屬鹽的溶液,溶液為12—40波美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著色劑選自根據三基色原理調配的金屬化合物或者金屬鹽的混合物溶液,溶液為12—40波美度,或者所述著色劑選用12—40波美度的Fe(NO3)3溶液,其中添加Cu(NO3)2,Fe:Cu=100: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處理b中,石材處理2至3次,或者石材在3分鐘內處理2至3次。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煮步驟c中,水煮液的PH值為12,或者水煮溫度為95—105℃,或者水煮溫度為100—105℃,或者PH值為12的水煮液采用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鈉中添加碳酸鈉或者氫氧化鉀中添加碳酸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煮步驟c之后,石材加熱;或者石材加熱的廢氣通過飽和碳酸鈉或者碳酸鉀吸收液處理;或者石材加熱采用烘箱加熱,烘箱采用帶飽和碳酸鈉或者碳酸鉀吸收裝置的全密封防漏氣烘箱。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石材加熱的溫度為140—170℃,140—200℃,170—200℃,280—320℃,290—320℃,或者280—400℃;或者石材加熱的時間為2小時,2—3小時,2—4小時,或者3—4小時。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著色劑浸泡步驟a中,石材干燥的溫度為100℃以上,干燥至石材的微孔中水氣揮發。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材著色環保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著色劑浸泡步驟a中,浸泡壓力為8MPa,或者所述水煮步驟c中,水煮壓力為0—1.25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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