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90000495.1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5326913U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2 |
| 發明(設計)人: | 亞當·蒂默伯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亞當·蒂默伯格 |
| 主分類號: | B60Q1/44 | 分類號: | B60Q1/44;B62J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浦彩華;武晨燕 |
| 地址: | 美國加尼***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用于所騎車輛的騎手,該照明裝置包括:
第一件衣服,該第一件衣服具有在其上的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
一個電源;
用于感測所述所騎車輛的一個車輛燈或車輛燈的一個組合的照明的裝置,這些車輛燈 來自包括轉向信號燈、制動燈、車頭燈、白晝行駛燈、危險燈的一個群組,并且基于所述照明 的感測而產生一個電信號;以及
一個開關,所述開關被激活以便由至其的所述電信號的一個通信將所述電源通信至所 述照明部件,由此處于所述第一件衣服上的所述照明部件在所述照明的感測的情況下同時 發射光,
其中,用于感測照明的裝置是接合至所述第一件衣服的一個照明傳感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另外地包括:
所述第一件衣服是可定位在帽子上的一個可去除地可接合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另外地包括:
所述第一件衣服是可定位在帽子、一件夾克或褲子上的一個可去除地可接合夾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
所述所騎車輛包括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或自行車。
5.一種照明裝置,用于所騎車輛的騎手,該照明裝置包括:
第一件衣服,該第一件衣服具有在其上的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
一個電源;
用于感測所述所騎車輛的一個車輛燈或車輛燈的一個組合的照明的裝置,這些車輛燈 來自包括轉向信號燈、制動燈、車頭燈、白晝行駛燈、危險燈的一個群組,并且基于所述照明 的感測而產生一個第一電信號;以及
一個開關,所述開關被激活以便由至其的所述第一電信號的一個通信將所述電源通 信至所述照明部件,由此處于所述第一件衣服上的所述照明部件在所述照明的感測的情況 下同時發射光,
用于感測照明的裝置是在所述一個車輛燈或車輛燈組合與一個微處理器之間的一個 電連接;
所述第一電信號由與所述微處理器操作通信的一個收發器產生;
所述照明裝置進一步包括:
第二件衣服,該第二件衣服具有在其上的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
一個第二電源;
一個第二開關,所述第二開關被激活以便由至其的一個第二電信號的一個通信將所述 第二電源通信至所述第二件衣服的所述照明部件;
所述第二電信號,該第二電信號由與所述微處理器操作通信的所述收發器產生;以及
在所述微處理器上運行的軟件,該軟件被配置用于探知在所述電連接上的變化并且激 活所述收發器以產生所述第一電信號和所述第二電信號,由此在所述第二件衣服上的所述 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可通過所述第一電信號和所述第二電信號的一個同時或順序通信來 與在所述第一件衣服上的所述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同時地或順序地發射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裝置,另外地包括:
所述第一件衣服和所述第二件衣服各自具有在其上的一個RFID;
每個所述RFID由來自所述收發器的一個信號激活以便將其所安裝的一個對應的所述 這件衣服的一個標識符通信至所述微處理器;
在所述微處理器上的軟件被配置成與在與所述微處理器接合的電子存儲器中的一個 相關數據庫通信并且確定定位在所述第一件衣服和所述第二件衣服上的所述一個或多個 照明部件的特定單獨配置;以及
在所述微處理器上運行的所述軟件被配置成基于定位在所述第一件衣服或第二件衣 服中的每件上的所述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的每個所述單獨配置的確定來產生所述第一電 信號和所述第二電信號。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裝置,另外地包括:多個三件或更多件衣服;
以及
基于在所述多個中的每件衣服的對應的所述單獨標識符,在所述微處理器上運行的所 述軟件,該軟件被配置成單獨的所述電信號以便照亮在所述多個中的所述這些件衣服中的 對應每個上的一個對應的所述一個或多個照明部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亞當·蒂默伯格,未經亞當·蒂默伯格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90000495.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