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能夠通過兩種不同方法外部充電的電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72679.3 | 申請日: | 2014-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8993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9 |
| 發明(設計)人: | 益田智員;堀場雅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11/16 | 分類號: | B60L11/16;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賀月嬌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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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能夠 通過 不同 方法 外部 充電 電動 車輛 | ||
1.一種車輛,包括:
蓄電裝置,其被配置為儲存直流電力;
第一受電單元,其包括第一端子和第二端子,所述第一端子被配置為在從所述車輛外部的外部充電期間接收外部電力,所述第二端子被配置為接收指示第一電流值的控制信號;
第二受電單元,其被配置為在從所述車輛外部的外部充電期間接收外部電力;
常閉繼電器,其一個端子連接到所述第二受電單元;
電池充電器,其連接到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所述第一端子和所述繼電器的另一個端子以對所述蓄電裝置充電;
控制裝置,其被配置為控制所述電池充電器;以及
第一電壓檢測器和第二電壓檢測器,它們被配置為分別檢測所述繼電器的所述一個端子和所述另一個端子處的電壓,
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
(i)在通過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通過所述第二端子從外部接收所述控制信號,并且將所述電池充電器的輸入電流設定為具有小于或等于由所述控制信號指示的所述第一電流值的值;以及
(ii)在通過所述第二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在基于所述第一電壓檢測器的檢測結果檢測到已向所述繼電器的所述一個端子施加電壓并且基于所述第二電壓檢測器的檢測結果檢測到未向所述繼電器的所述另一個端子施加電壓之后使所述繼電器導通,并且將所述電池充電器的所述輸入電流設定為具有小于或等于預定第二電流值的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控制信號包括預定頻率的振蕩信號,并且
所述控制裝置在已向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所述第二端子提供所述振蕩信號時,使用供應給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電力執行外部充電,并且在未向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所述第二端子提供所述振蕩信號時,使用供應給所述第二受電單元的電力執行外部充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控制裝置在通過所述第二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終止之后所述第二受電單元接收外部電力的情況下輸出使所述繼電器進入非導通狀態的指令,并且在已向所述繼電器的所述一個端子和所述另一個端子兩者施加電壓時判定所述繼電器已被卡滯在導通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蓋,其通常關閉以覆蓋所述第一受電單元并且在通過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打開以使得所述第一受電單元暴露于外部,其中
當所述蓋打開時,所述控制裝置不使所述繼電器導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鎖定單元,其被配置為通常使關閉的所述蓋進入其中所述蓋不能被打開/關閉的鎖定狀態,并且在通過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使所述蓋進入其中所述蓋能夠被打開/關閉的未鎖定狀態,其中
當所述蓋處于所述未鎖定狀態時,所述控制裝置不使所述繼電器導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充電線,其一端連接到所述第二受電單元并且另一端在通過所述第二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接收外部電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進一步包括卷線器,其被配置為當所述充電線被使用時從所述車輛釋放所述充電線并且當所述充電線未被使用時將所述充電線回卷到所述車輛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通過所述第一受電單元的外部充電期間,使用充電電纜將所述第一受電單元連接到外部充電裝置,
所述第一電流值是所述充電電纜的額定電流值,并且
所述第二電流值是所述充電線的額定電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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