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人造血管移植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63331.8 | 申請日: | 2014-09-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4491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1 |
| 發明(設計)人: | 伯恩哈德·溫克勒;馬丁·格拉波;費德瑞奇·埃克斯滕;阿爾多·費拉里;迪莫斯·普利卡科斯;西莫內·博坦;馬克西米利安·費希爾;托拜厄斯·倫登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塞爾大學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F2/06 | 分類號: | A61F2/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王春偉;劉繼富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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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人造 血管 移植 | ||
1.一種人造血管移植物(1),包括包圍所述人造血管移植物(1)的內部空間(8)的基本支架結構(2),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具有:
a.朝向所述內部空間(8)的內表面(21),和
b.背對所述內部空間(8)的外表面(20),和
c.在所述內表面(21)和所述外表面(20)上的覆膜(3),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內表面(21)的所述覆膜(3)上包括多個凹槽(4),并且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以及在所述內表面(21)和所述外表面(20)上的所述覆膜(3)被設計為使得細胞能夠遷移穿過所述外表面(20)上的所述覆膜(3)、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所述內表面(21)上的所述覆膜(3)到達所述內部空間(8),
所述覆膜(3)包括直徑為50nm~500nm的孔形式的結構圖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中,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或所述覆膜(3)的特征在于管狀形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的外徑(X)為1.5mm~40mm,并且所述覆膜(3)的內徑(Y)為1mm~35mm。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或所述覆膜(3)包含這樣的材料,即所述材料的特征在于順應性為400~1000%/2.93kPa。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或所述覆膜(3)包含這樣的材料,即所述材料在垂直于所述人造血管移植物(1)的縱軸的對稱徑向膨脹后能夠彈回到原始狀態,其中,所述徑向膨脹相對于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的原外徑(X)或相對于所述覆膜(3)的原內徑(Y)為5%~40%。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包括洞或網狀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包含金屬或金屬合金。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或所述覆膜(3)包含聚合物材料。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覆膜(3)包括覆膜內表面(31),所述覆膜內表面(31)朝向所述人造血管移植物(1)的內部空間(8),并且所述覆膜(3)包括在所述覆膜內表面(31)上的第二覆膜(7)。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4)中的每個凹槽的寬度(W)為0.5μm~200μm。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細胞是祖細胞。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的外徑(X)為1.5mm~15mm,并且所述覆膜(3)的內徑(Y)為3.5mm~5mm。
13.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人造血管移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本支架結構(2)和/或所述覆膜(3)包含這樣的材料,即所述材料的特征在于順應性為600~800%/2.93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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