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碰撞支持裝置和防碰撞支持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47124.3 | 申請日: | 2014-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92285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5 |
| 發明(設計)人: | 貴田明宏;巖田洋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09 | 分類號: | B60W30/09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唐京橋;陳煒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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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抑制單元 限制單元 干預 防碰撞 轉向角 車輛信息 行駛環境 支持裝置 | ||
1.一種支持避免車輛與對象碰撞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持控制單元,其被配置成執行對支持避免碰撞的控制;
支持抑制單元,其被配置成當所述車輛的轉向角等于或大于預定角度時抑制所述支持控制單元的支持;以及
干預限制單元,其被配置成:基于從所述車輛獲取的車輛信息或所述車輛的行駛環境來確定當所述轉向角等于或大于所述預定角度時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是否是必要的;以及取決于確定結果來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
其中,所述干預限制單元被配置成:基于在檢測到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條件之后所述車輛的行駛距離來確定當所述轉向角等于或大于所述預定角度時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是否是必要的:所述車輛的換檔機構從非驅動范圍轉變到驅動范圍、駐車制動器的釋放、安全帶的佩戴、點火鑰匙的開啟和輔助位置的開啟;以及取決于所述檢測的結果來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并且
其中,當以下條件滿足時所述干預限制單元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所述行駛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所述預定距離是足以確定所述車輛的行駛速度是否處于極低速度區域中的距離,所述極低速度區域是所述車輛在停放或停駛環境中行駛的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在以下條件下,所述干預限制單元不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控制的干預:指示所述車輛的驅動和非驅動的換檔裝置的范圍從非驅動范圍轉變到驅動范圍;并且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條件得到滿足:在換檔之后所述車輛的行駛距離等于或大于預定距離;以及在換檔之后經過的時間等于或大于預定時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在以下條件下,所述干預限制單元不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控制的干預:指示所述車輛的驅動和非驅動的換檔裝置的范圍從非驅動范圍轉變到驅動范圍;并且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條件得到滿足:在換檔之后所述車輛的行駛距離等于或大于預定距離;在換檔之后經過的時間等于或大于預定時間;以及所述車輛的行駛速度等于或高于預定速度。
4.根據權利要求2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所述從非驅動范圍轉變到驅動范圍是從所述車輛的換檔裝置中的停車檔或空檔轉變到低速檔、驅動檔和倒檔中的任何一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所述駐車制動器是在接通狀態與關閉狀態這兩個狀態之間進行電切換的電動駐車制動器,并且其中,當所述電動駐車制動器從所述接通狀態轉變到所述關閉狀態并且在轉變之后經過的時間等于或大于預定時間,或者當所述電動駐車制動器從所述接通狀態轉變到所述關閉狀態并且在轉變之后所述車輛的行駛距離等于或大于預定距離時,所述干預限制單元不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
6.根據權利要求2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所述駐車制動器是在接通狀態與關閉狀態這兩個狀態之間進行電切換的電動駐車制動器,并且從非驅動范圍轉變到驅動范圍是從所述電動駐車制動器的所述接通狀態轉變到所述關閉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1-3和5中任一項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當檢測到存在于所述車輛的預定范圍內的對象時,所述干預限制單元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防碰撞支持裝置,其中,所述干預限制單元在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條件得到滿足的條件下,不限制對所述支持抑制單元的支持抑制的干預:在停放或停駛的所述車輛開始行駛之后經過了預定時間;以及在所述車輛開始行駛之后所述車輛行駛了預定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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