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業車輛及作業車輛的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39340.3 | 申請日: | 2014-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58394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24 |
| 發明(設計)人: | 宮本俊輔;山田賢一;安田馨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小松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B60W10/08 | 分類號: | B60W10/08;B60K6/445;B60L11/14;B60W10/10;B60W20/30;B62D49/00;F16H3/66;F16H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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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業 車輛 控制 方法 | ||
1.一種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具備:
發動機;
液壓泵,其由所述發動機驅動;
工作裝置,其由從所述液壓泵排出的工作油驅動;
行駛裝置,其由所述發動機驅動;
動力傳遞裝置,其將來自所述發動機的驅動力傳遞至所述行駛裝置;
控制部,其控制所述動力傳遞裝置;
所述動力傳遞裝置具有:
輸入軸;
輸出軸;
齒輪機構,其具有行星齒輪機構,將所述輸入軸的旋轉傳遞至所述輸出軸;
電動馬達,其與所述行星齒輪機構的旋轉構件連接;
所述動力傳遞裝置構成為通過使所述電動馬達的轉速變化,來使所述輸出軸相對于所述輸入軸的轉速比變化,
所述控制部具有:
目標轉矩決定部,其決定所述電動馬達的目標轉矩;
目標轉矩修正部,其利用基于所述電動馬達的轉動慣量的修正轉矩修正所述目標轉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動慣量包括所述電動馬達的轉子的轉動慣量和與所述電動馬達連接的所述旋轉構件的轉動慣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電動馬達的轉速的至少一部分的范圍內,所述電動馬達的轉速根據所述轉速比的增大而減小。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力傳遞裝置還具有模式切換結構,所述模式切換機構用于在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的多個模式之間選擇性地切換所述動力傳遞裝置中的驅動力的傳遞路徑,
當所述傳遞路徑是所述第一模式時,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根據基于第一轉動慣量的修正轉矩來修正所述目標轉矩,
所述第一轉動慣量包括所述第一模式的所述傳遞路徑中所包含的旋轉構件的轉動慣量,
當所述傳遞路徑是所述第二模式時,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根據基于第二轉動慣量的修正轉矩來修正所述目標轉矩,
所述第二轉動慣量包括所述第二模式的所述傳遞路徑中所包含的旋轉構件的轉動慣量。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基于使所述電動馬達的轉動慣量乘以大于0且小于1的規定比率而得到的值,來決定所述修正轉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馬達的轉速根據所述轉速比的減小而增大時的所述規定比率在所述電動馬達的轉速根據所述轉速比的減小而減小時的所述規定比率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力傳遞裝置還具有模式切換結構,所述模式切換機構用于在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的多個模式之間選擇性地切換所述動力傳遞裝置中的驅動力的傳遞路徑,
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基于使所述電動馬達的轉動慣量乘以大于0且小于1的規定比率而得到的值,來決定所述修正轉矩,
所述規定比率是根據所述模式決定的。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用于對規定車速上限的速度范圍進行選擇的變速操作部件,
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基于使所述電動馬達的轉動慣量乘以大于0且小于1的規定比率而得到的值,來決定所述修正轉矩,
所述規定比率是根據由所述變速操作部件選擇的所述速度范圍決定的。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作業車輛,其特征在于,
當利用所述變速操作部件選擇第一速時,所述目標轉矩修正部不進行所述目標轉矩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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