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線控換擋變速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80028864.2 | 申請日: | 2014-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2934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0 |
| 發(fā)明(設計)人: | 格雷戈里·L·梅基;布蘭登·P·倫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蒂姆工業(yè)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61/32 | 分類號: | F16H61/32;F16H6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湯慧華,鄭霞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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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換檔 變速器 | ||
1.一種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包括:
變速箱,其被構造并布置成接收轉動的輸入并提供選定的轉動輸出,所述變速箱包括多個齒輪組件,所述多個齒輪組件可操作地耦合在一起以從所述轉動的輸入提供所述選定的轉動輸出;
換擋組件,其可操作地耦合到所述變速箱的所述多個齒輪組件以選擇性地改變所述變速箱的齒輪速比;
電馬達,其可操作地耦合到所述換擋組件以激活所述換擋組件以便選擇性地改變所述變速箱的齒輪速比;
手動換擋超馳構件,其耦合在所述換擋組件和所述電馬達之間,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被構造并布置成手動地從所述換擋組件斷開所述電馬達并激活所述換擋組件;
所述換擋組件包括:
換擋鼓,其具有至少一個槽引導件,該至少一個槽引導件具有選定輪廓;
換擋凸輪,其可操作地耦合到所述換擋鼓,所述換擋凸輪被構造并布置成不用所述電馬達的輔助而完成換擋;
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還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包括操作頭部,且所述第二端部包括嚙合所述換擋鼓的內部花鍵的外部花鍵;
可解耦合的換擋齒輪,其在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的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之間被接收在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上;以及
齒輪組,其可操作地將所述電馬達耦合到所述換擋齒輪。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
所述換擋齒輪具有內部齒輪花鍵,所述內部齒輪花鍵選擇性地嚙合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上的外部齒輪超馳花鍵;以及
超馳偏置構件,其被定位以偏置所述內部齒輪花鍵以嚙合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上的所述外部齒輪超馳花鍵。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選定輪廓包括斜坡部分。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還包括:
所述換擋鼓還具有換擋鼓柱和窗口;
所述換擋凸輪安裝在所述換擋鼓柱上,所述換擋凸輪具有定位在所述換擋鼓的所述窗口內的換擋凸輪片;以及
偏置構件,其被耦合以關于所述換擋鼓偏置所述換擋凸輪。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還包括:
所述換擋凸輪片被定位為靠著所述窗口的壁,使得當所述變速箱被移出被選擇的齒輪構造時,所述換擋凸輪不用所述偏置構件的幫助而隨所述換擋鼓轉動。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還包括:
所述至少一個槽引導件由所述換擋凸輪和換擋鼓形成。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還包括:
具有停車板齒的停車板,所述停車板耦合到所述線控換擋變速器的殼體;
停車爪式離合器,其具有停車爪式離合器齒,所述停車爪式離合器齒被構造并布置成在所述線控換擋變速器處于停車時選擇性地嚙合所述停車板的所述停車板齒;以及
停車換擋撥叉,其具有換擋撥叉定位銷,所述停車換擋撥叉被構造并布置成移動所述停車爪式離合器,所述停車換擋撥叉的所述換擋撥叉定位銷被接收在所述換擋凸輪的所述至少一個槽引導件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還包括:
控制器,其控制所述電馬達的操作;
換擋傳感器,其監(jiān)視由所述換擋組件提供的所述變速箱的當前的齒輪速比,所述換擋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器通信;以及
至少一個輸入端,其與所述控制器進行可操作的通信,所述至少一個輸入端向所述控制器提供被用于確定適當?shù)膿跷辉O置的信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輸入端還包括:
選擇擋位范圍的第一輸入端;以及
選擇方向的第二輸入端。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控制器還被構造成在使用所述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的車輛掉電時自動地將所述變速箱換擋到停車中。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線控換擋變速器系統(tǒng),其中,所述手動換擋超馳構件是不用拆開所述變速箱而可訪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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