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系繩接口的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28044.3 | 申請日: | 2014-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089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2-30 |
| 發明(設計)人: | 伊登·托比斯;查爾洛特·墨菲;邁克爾·吉爾摩 | 申請(專利權)人: | 4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848 | 分類號: | A61F2/848;A61F2/24;A61B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李靜;王俠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系繩 接口 支架 | ||
1.一種設備,包括:
徑向可膨脹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支架總體上是管狀的并且成形為限定:
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分別位于一個或多個系繩周向位置處,每個所述系繩接口圍繞所述支架的圓周連續地沿周向延伸小于30度,
較低固定部分,所述較低固定部分(a)至少沿著所述支架的連續的較低固定軸向段并且(b)圍繞所述支架的連續的較低固定周向部分沿周向延伸,所述較低固定軸向段和所述較低固定周向部分包括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
較高固定部分,所述較高固定部分在除了所述較低固定周向部分的周向位置以外的所有周向位置處(a)至少沿著所述支架的連續的較高固定軸向段并且(b)圍繞所述支架的圓周沿周向延伸215度到330度,以及
多個向外突出部,位于圍繞所述較高固定部分但不圍繞所述較低固定部分的相應周向位置處;
一個或多個組織錨固件;以及
一個或多個系繩,具有分別連結至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的相應第一縱向部分,并且具有分別連結至所述一個或多個組織錨固件的與所述相應第一縱向部分不同的相應第二縱向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支架成形為限定一個或多個張力分配元件,所述張力分配元件(a)分別在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周向位置處至少沿著所述支架的張力分配軸向段延伸,(b)分別限定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并且(c)被構造成沿著所述支架的所述張力分配軸向段分別對由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所施加的張力進行分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張力分配軸向段與所述較低固定軸向段在軸向上重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張力分配元件和所述支架由單個單元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所述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一個或多個張力分配元件中的每個具有1度到15度的周向弧。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中,每個所述張力分配元件的軸向長度等于所述支架的軸向長度的至少15%。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所述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支架的軸向長度介于20mm至120mm之間,并且每個所述張力分配元件的軸向長度介于10mm至120mm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所述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支架的所述較低固定軸向段沿著所述支架的軸向長度的至少30%延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所述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支架的所述較低固定軸向段沿著所述支架的軸向長度的100%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當所述支架在徑向膨脹狀態中無約束時,所述支架的內部限定具有一半徑的直圓柱形狀,并且其中,所述向外突出部從所述圓柱形狀向外徑向延伸的距離等于所述半徑的5%到25%。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成形為分別限定一個或多個開口,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穿過所述一個或多個開口而分別被連結。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中的每個包括選自于由一個或多個金屬支柱、一條或多條金屬線、一個或多個彈性生物相容性織物以及一條或多條彈性帶所構成的組中的元件。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中的每個具有介于20mm至120mm之間的長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組織錨固件中的至少一個包括螺旋形組織錨固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支架是第一支架,并且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組織錨固件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總體上管狀的第二支架。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接口包括處于正好一個系繩周向位置處的正好一個系繩接口,并且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系繩包括正好一個系繩,該正好一個系繩具有連結至所述系繩接口的第一縱向部分。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系繩周向位置在所述較低固定周向部分中沿周向居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4科技有限公司,未經4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80028044.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