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西地那非和其他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的透皮遞送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23620.5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07635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2-03 |
| 發明(設計)人: | E.T.福塞爾;L.古特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戰略科學與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06 | 分類號: | A61K9/06;A61K9/107;A61K47/02;A61K47/10;A61K47/12;A61K47/18;A61K31/51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曹立莉 |
| 地址: | 美國馬***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其他 磷酸二酯酶 抑制劑 遞送 | ||
1.用于局部遞送至受試者的皮膚的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
濃度為至少約5重量%的離子鹽;
約8-9重量%的丙二醇;和
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和/或其鹽。
2.權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該離子鹽、丙二醇和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和/或其鹽包含在遞送媒介物中。
3.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遞送媒介物為乳膏劑。
4.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遞送媒介物為凝膠劑。
5.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遞送媒介物為洗劑。
6.權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遞送媒介物包含在透皮貼劑中。
7.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氧化氮供體。
8.權利要求7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氮供體包括L-精氨酸。
9.權利要求7或8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氮供體包括L-精氨酸鹽。
10.權利要求7-9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氮供體包括L-精氨酸HCl。
11.權利要求7-10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氮供體存在的濃度為所述組合物重量的至少約0.5%。
12.權利要求7-11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氮供體存在的濃度為所述組合物的至少約5重量%。
13.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括裝有氧化氮供體的包裝,所述包裝選自脂質體、膠原乳劑、膠原肽及其組合。
14.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離子鹽包括氯化鈉。
15.權利要求14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氯化鈉的濃度為至少約5重量%。
16.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離子鹽包括檸檬酸鈉。
17.權利要求16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檸檬酸鈉的濃度為至少約5重量%。
18.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具有至少約0.25M的離子強度。
19.權利要求1-18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具有至少約1M的離子強度。
20.權利要求1-19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受試者為人。
21.權利要求1-20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黃原膠。
22.權利要求1-21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聚山梨醇酯。
23.權利要求2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聚山梨醇酯為聚山梨醇酯20。
24.權利要求1-23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
25.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的鹽。
26.權利要求2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的鈉鹽。
27.權利要求25或26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的檸檬酸鹽。
28.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西地那非。
29.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阿伐那非。
30.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羅地那非。
31.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米羅那非。
32.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他達拉非。
33.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伐地那非。
34.權利要求1-27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為烏地那非。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戰略科學與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戰略科學與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80023620.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支柱上帶臂力器的單杠
- 下一篇:可以攜帶在身邊的撓癢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