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拐杖的步態(tài)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80016611.3 | 申請日: | 2014-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24645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fā)明(設計)人: | 阿米特·戈菲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雷沃克機器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H3/00 | 分類號: | A61H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王程,何沖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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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拐杖 步態(tài) 裝置 | ||
1.一種系統,其用于促進人的步態(tài),所述系統包括:
步態(tài)裝置,其用于促進人在一表面上的步態(tài);
一個或多個拐杖,其配置為向步態(tài)裝置提供在該表面上的支撐,并且通過限制器連接至所述步態(tài)裝置,每個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包括運動促進器和一機構,所述運動促進器用于加強所述拐杖在所述表面上的運動,所述機構用于修正該拐杖在所述表面上的運動;以及
處理單元,其配置為設定和/或維持在所述限制器上的角度運動的極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運動促進器包括輪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運動促進器為可收縮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運動促進器包括馬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其中用于修正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在所述表面上的運動的機構選自由下述機構構成的組:具有銷和棘輪的機械機構、機械制動機構、電磁制動機構、氣動制動機構和電氣制動機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中的拐杖還包括可操作把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操作把手被配置為促進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在表面上的運動的修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用于修正所述拐杖在表面上的運動的所述機構包括用于限制所述拐杖的角度范圍的所述限制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步態(tài)裝置包括機動外骨骼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該一個或多個拐杖與機動外骨骼裝置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中的拐杖的長度是響應于環(huán)境中的改變而可調整的。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單元還配置為控制所述機構來修正所述拐杖在表面上的運動。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包括至少兩條拐杖,且其中所述至少兩條拐杖為連接的。
14.一種方法,其用于促進人的步態(tài),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步態(tài)裝置促進人在表面上的步態(tài);并提供一個或多個拐杖,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配置為向所述步態(tài)裝置提供在所述表面上的支撐,并且通過限制器連接至所述步態(tài)裝置,每個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包括運動促進器和一機構,所述運動促進器用于加強該拐杖在所述表面的運動,所述機構用于修正該拐杖在所述表面上的運動,其中,由處理單元設定和/或維持在所述限制器上的角度運動的極限。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促進器被配置為改變使用步態(tài)裝置的人的運動方向。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響應于環(huán)境的改變而修正所述一個或多個拐杖的拐杖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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