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改良的甜味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15959.0 | 申請日: | 2014-03-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30751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2 |
| 發明(設計)人: | R·D·伍德耶爾;J·C·科恩;J·R·布里奇斯;M·D·哈里森;Y·周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特&萊爾組分美國公司;塔特和萊利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27/30 | 分類號: | A23L27/30;A23L2/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嚴政;李婉婉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良 甜味劑 | ||
1.一種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阿盧糖和羅漢果甙V,
其中所述羅漢果甙V在來自葫蘆科植物的果實的果實提取物中;和
所述組合物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8-99.9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0.1-2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植物是羅漢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果實提取物包含相對于所述果實提取物總重量的至少50重量%的量的羅漢果甙組合物,所述羅漢果甙組合物含有羅漢果甙V。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果實提取物包含40重量%至65重量%的羅漢果甙V和0重量%至30重量%的羅漢果甙IV、羅漢果甙VI、氧化羅漢果甙V、羅漢果甙IIIE或賽門甙I或其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果實提取物包含48重量%至52重量%的羅漢果甙V和25重量%至30重量%的羅漢果甙IV、氧化羅漢果甙V和賽門甙I。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果實提取物包含相對于所述果實提取物總重量的50重量%至60重量%的羅漢果甙V。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9.5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0.5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8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2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9.83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0.17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8.5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1.5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包含相對于所述組合物中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的總重量的99.6重量%的量的阿盧糖和0.4重量%的量的果實提取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進一步包含填充劑、調味劑或穩定劑。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果實提取物包含45重量%-60重量%的羅漢果甙V。
14.一種食品,其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甜味劑組合物。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食品,其中所述食品包含基于所述食品的總重量的總量為1重量%至12重量%的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食品,其中所述食品包含基于所述食品的總重量的總量為1重量%至5重量%的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食品,其中所述食品包含基于所述食品的總重量的總量為4重量%至10重量%的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
18.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食品,其中所述食品包含基于所述食品的總重量的總量為6重量%至12重量%的阿盧糖和果實提取物。
19.根據權利要求14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食品,其中所述甜味劑組合物以涂層提供在所述食品表面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泰特&萊爾組分美國公司;塔特和萊利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泰特&萊爾組分美國公司;塔特和萊利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80015959.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