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器以及EV管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09984.8 | 申請日: | 2014-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008171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5 |
| 發明(設計)人: | 是永剛志;竹內久治;日浦亮太;村田智宏;永田剛志;中本大道;加藤圣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B60L11/18;H01M10/4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權太白,謝麗娜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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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以及 ev 管理 系統 | ||
1.一種車載器,搭載于使用能夠從外部充電的充電池行駛的電動機動車,其中,
所述車載器包括:
當前位置檢測部,檢測所述電動機動車的當前位置;
無線通信部,經由無線通信網與設置在外部網絡上的管理基于所述電動機動車的駕駛員的充電請求和許可充電使用的電力量的充電時間表的服務器進行通信;以及
顯示部,顯示基于所述充電時間表的、所述當前位置以及當前時刻下的充電行為的能否,
還包括:
電源部,根據從所述電動機動車發送的操作信號,將電源設為接通狀態;
運算部,每當所述電源成為接通狀態時,經由所述無線通信部向所述服務器發送所檢測的所述當前位置,經由所述無線通信部接收從所述服務器發送的所述充電時間表;
存儲部,預先存儲所述車載器的識別號,并且存儲所接收的所述充電時間表;以及
輸入部,檢測對于所述充電池的充電開始,
所述運算部根據所述充電開始的檢測,基于所存儲的所述充電時間表,判定與所述當前位置、所述識別號以及當前時刻的組合對應的充電的能否,并將所述判定的結果傳遞給所述顯示部。
2.一種車載器,搭載于使用能夠從外部充電的充電池行駛的電動機動車,其中,
所述車載器包括:
當前位置檢測部,檢測所述電動機動車的當前位置;
無線通信部,經由無線通信網與設置在外部網絡上的管理基于所述電動機動車的駕駛員的充電請求和許可充電使用的電力量的充電時間表的服務器進行通信;以及
顯示部,顯示基于所述充電時間表的、所述當前位置以及當前時刻下的充電行為的能否,
還包括:
存儲部,預先存儲有所述車載器的識別號;
電源部,根據從所述電動機動車發送的操作信號,將電源設為接通狀態;以及
運算部,對所述當前位置檢測部重復指示所述當前位置的檢測,并經由所述無線通信部向所述服務器重復發送所述識別號以及所述當前位置,在所述電動機動車接近專用充電設備的情況下,經由所述無線通信部接收從所述服務器發送的所述充電時間表的確認結果,并將所述確認結果傳遞給所述顯示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載器,其中,
所述操作信號為ACC信號即附件信號或者IGCT信號即點火信號。
4.一種EV管理系統,包括:
EV管理中心即電動機動車管理中心,設置在網絡上,對基于所述電動機動車的駕駛員的充電請求和許可充電使用的電力量的充電時間表進行管理;以及
車載器,搭載于使用能夠從外部充電的充電池行駛的電動機動車,經由無線通信網與所述EV管理中心進行通信,
在所述EV管理系統中,
所述車載器包括:
當前位置檢測部,檢測所述電動機動車的當前位置;以及
顯示部,顯示基于所述充電時間表的、所述當前位置以及當前時刻下的充電行為的能否,
所述車載器還包括:
存儲部,預先存儲有所述車載器的識別號;
輸入部,檢測對于所述充電池的充電開始;以及
運算部,在檢測出所述充電開始時,經由所述車載器的無線通信部向所述EV管理中心發送所述當前位置以及所述識別號,
所述EV管理中心包括:
充電時間表制作部,基于能夠作為所述電動機動車的充電用而供給的電力量及被預測的所述電動機動車的充電量,制作使電力的消耗最佳化的所述充電時間表;以及
控制部,確認與所發送的所述當前位置、所述識別號以及當前時刻的組合對應的充電許可是否注冊在所述充電時間表中,并將所述確認的結果向所述車載器發送,
所述運算部經由所述無線通信部從所述EV管理中心接收所述確認的結果,并將所述結果傳遞給所述顯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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