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基于旋轉弧形探測器的雙通道安檢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673434.3 | 申請日: | 2014-1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2150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8 |
| 發明(設計)人: | 楊中榮;呂君;王強;李東茂;周祖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V5/00 | 分類號: | G01V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李相雨 |
| 地址: | 100084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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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旋轉 弧形 探測器 雙通道 安檢 | ||
1.一種基于旋轉弧形探測器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兩臺射線發生裝置、旋轉弧形探測器、分別在所述兩臺射線發生裝置射線張角范圍內的兩個安檢通道;
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的回轉軸位于所述兩臺射線發生裝置連線的垂線上,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的開口部朝向兩臺射線發生裝置;
所述兩個安檢通道位于所述兩臺射線發生裝置和旋轉弧形探測器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包括圓弧形探測器集成塊和使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和轉動的轉動機構;
所述圓弧形探測器集成塊的開口部朝向射線發生裝置,所述圓弧型探測器固定在遠離所述開口部一側的回轉軸上,使所述圓弧型探測器集成塊沿所述回轉軸為中心旋轉,所述轉動機構設置在遠離所述圓弧形探測器集成塊開口的一側與所述圓弧形探測器集成塊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弧型探測器集成塊通過帶孔的回轉支承件固定在所述回轉軸上,所述回轉支撐件上的孔套合在所述回轉軸上,所述支撐件固定在所述圓弧型探測器集成塊遠離所述開口部一側。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機構是電動推桿裝置、液壓推桿裝置、氣壓推桿裝置、齒輪傳動機構、鏈輪傳動機構中的任意一種。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機構是電動推桿裝置,所述電動推桿裝置包括通過通電自動伸縮的連接桿,所述電動伸縮桿包括兩個端部,其中一個端部固定在所述雙通道安檢機上,另一個端部連接所述圓弧型探測器集成塊遠離所述開口?部一側的牽引軸上,所述牽引軸與所述回轉軸之間有足夠大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弧形探測器集成塊的圓弧上布設有多個探測器晶體,所述多個探測器晶體在一定張角范圍內,相鄰的探測器晶體并排安裝并與發射源靶點等距離布置,且相鄰探測器晶體的間距不大于0.5m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通道安檢機還包括行李分揀裝置,所述行李分揀裝置設置于所述安檢通道的出口處;
所述行李分揀裝置包括可疑行李輸送裝置、正常行李輸送裝置和可疑行李投送裝置,所述可疑行李投送裝置設于所述可疑行李輸送裝置、正常行李輸送裝置與所述安檢通道的出口之間;
所述雙通道安檢機檢測到可疑行李時,啟動可疑行李投送裝置,將可疑行李投送至可疑行李輸送裝置;
所述雙通道安檢機檢測得到的行李是正常行李使,不啟動可疑行李投送裝置,將正常行李投送至正常行李輸送裝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疑行李投送裝置是升降投送裝置或旋轉投送裝置。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疑行李投送裝置包括行李投送板和行李投送板轉動機構,所述行李投送板包括兩個端部,一個旋轉端部和一個自由端;
所述旋轉端部通過回轉軸固定在所述安檢通道的出口處沿所述回轉軸往復旋轉,所述自由端通過所述行李投送板轉動機構控制與所述可疑行李輸送裝置或正常行李輸送裝置接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投送板轉動機構是電動推桿裝置,所述電動推桿裝置包括通過通電自動伸縮的連接桿,所述電動伸縮桿包括兩個端部,其中一個端部固定在所述行李分揀裝置上,另一個端部通過牽引軸連接所述行李投送?板,所述牽引軸與所述回轉軸之間有足夠大的距離。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臺射線發生裝置、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采用豎直于地面的方式設置。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臺射線發生裝置位于靠近地面的位置,旋轉弧形探測器1位于雙通道安檢機頂部。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通道安檢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弧形探測器兩側設置有兩套基準定位裝置,所述基準定位裝置是帶接近傳感器的探測器基準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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