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606072.6 | 申請日: | 2014-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97167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1 |
| 發明(設計)人: | 范志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范志東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賽科專利代理事務所 33230 | 代理人: | 尹建民 |
| 地址: | 310003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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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折疊式 電動 交通工具 | ||
1.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包括車體(11)、車輪和驅動車輪運動的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11)的前部設置一能相對車體平移伸縮的前車架(1),所述的前車架(1)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的車把桿(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體(11)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車座桿(13),車座桿(13)上設置車座(14),所述的車體(11)上正對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的位置開有前后向的空腔(1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的長度可調,所述的車體(2)上還設有一個橫向空腔(18),所述的前車架(1)縮進車體(2),下翻車把桿后(16),位于車把桿(16)上部的車握桿(15)落入橫向空腔(18)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桿(16)上設置中心支座(19),中心支座(19)的兩側分別鉸接車握桿(15),所述的中心支座(19)上還設置一能限制握桿向下轉的旋轉翻蓋(20)。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體(2)內設置后車架(2),所述的后車架(2)包括兩個對稱的側支架(7),兩個側支架之間設置中間支架(10),所述側支架(7)和中間支架(10)的中部形成型腔(6),所述的前車架(1)上形成與型腔(6)相配的多個滑軌(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支架(7)的內側形成插入通道(5),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形成插入通道(5),與側支架(7)相配的滑軌(3)的內側設置側擋條(4),所述與中間支架(10)相配的滑軌上部設置上擋條(8)。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支架(7)的內側設置滑動珠,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設置滑動珠(9)。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車架(1)相對后車架(2)的移動由步進電機電機驅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均為套筒式伸縮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輪包括前車輪和后車輪,所述的后車輪為兩個,設置在車體的兩側;所述的前車輪設置在前車架的中部或者分別設置在前車架的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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