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便攜式林果采摘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384782.9 | 申請日: | 2014-07-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34352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2 |
| 發明(設計)人: | 金征;楊光;張偉;王雙永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林業局北京林業機械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A01D46/26 | 分類號: | A01D46/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陳英 |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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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采摘 | ||
1.一種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可伸縮操縱桿,在該操縱桿的頂端設置一操作頭,該操作頭上設置動力裝置和與動力裝置連接的轉軸,在該轉軸上設置主動摩擦輪,該轉軸的前端連接柔性拍打頭,在該操作頭上還設置若干分轉軸,在每個所述分轉軸上設置從動摩擦輪與所述轉軸上的主動摩擦輪接合,使得各個從動摩擦輪可隨所述主動摩擦輪一起轉動;每個所述分轉軸的前端設置有剛性拍打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剛性拍打頭的軸線與所述分轉軸的軸線成角度地設置;和/或,?
所述動力裝置是一直流電機;所述直流電機連接的電源是鋰電池;所述鋰電池設置在所述操縱桿的下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剛性拍打頭的軸線與所述分轉軸的軸線的交角為5-10°。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剛性拍打頭與所述分轉軸可拆地固連。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拍打頭設置在中間,與所述轉軸共軸線,各個所述剛性拍打頭圍在所述柔性拍打頭周圍;所述柔性拍打頭縮在所述剛性拍打頭里面地設置;和/或,
所述柔性拍打頭的前端設置一支桿,該支桿的軸線與所述柔性拍打頭的軸線成角度地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拍打頭設置在中間,與所述轉軸共軸線,各個所述剛性拍打頭圍在所述柔性拍打頭周圍;所述柔性拍打頭縮在所述剛性拍打頭里面地設置;和/或,
所述柔性拍打頭的前端設置一支桿,該支桿的軸線與所述柔性拍打頭的軸線成角度地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與所述柔性拍打頭的軸線成90°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頭與所述操縱桿角度可調節地固定連接;和/或,
所述柔性拍打頭采用橡膠材料制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頭與所述操縱桿之間角度可調范圍是0-90°。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林果采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桿可拆地連接在所述柔性拍打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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