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防震尾箱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335019.7 | 申請日: | 2014-06-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210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張華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州市路橋豐鈴汽摩部件加工廠(普通合伙) |
| 主分類號: | B62J9/00 | 分類號: | B62J9/00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蔡正保;林米良 |
| 地址: | 31805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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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防震 | ||
1.一種防震尾箱,所述尾箱包括分別具有凹腔的且能夠相互對接的上殼體(1)和下殼體(2),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1)和下殼體(2)的后側壁相鉸接且兩者能夠繞鉸接點相對轉動,當上殼體(1)和下殼體(2)轉動至對接位置時兩者各自的凹腔能夠組合形成一個完整的用于儲物的腔體,所述上殼體(1)的前側壁中部設有鎖頭(3),所述下殼體(2)的前側壁中部設有鎖扣(4),所述鎖頭(3)和鎖扣(4)能相互鎖定,所述下殼體(2)的前側壁的端面設有具有彈性的防震塊(5),所述防震塊(5)位于所述鎖扣(4)的前側,當所述上殼體(1)和下殼體(2)相對接后能使所述防震塊(5)產生彈性變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2)的前側壁的端面上還設有具有彈性的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所述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分別位于所述防震塊(5)的兩側,當所述上殼體(1)和下殼體(2)相對接后能使所述防震柱一(6)與防震柱二(7)均產生彈性變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震塊(5)、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均為橡膠件或塑料件。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2)的前側壁的端面上開設有三個插槽,所述防震塊(5)、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均插接在對應的插槽內,所述防震塊(5)、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與所述插槽之間為緊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震塊(5)為長方體,所述防震柱一(6)和防震柱二(7)均包括圓柱體(8)與圓帽體(9),所述圓帽體(9)的直徑大于所述圓柱體(8)的直徑,所述圓柱體(8)的一端和圓帽體(9)固定且兩者為同心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2)側壁端部具有三條凸筋(10),該三條凸筋(10)相互平行且沿下殼體(2)的周向環形封閉。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1)和下殼體(2)之間還設有左拉條(11)與右拉條(12),所述左拉條(11)位于所述下殼體(2)的左側,所述右拉條(12)位于所述下殼體(2)的右側,所述左拉條(11)與右拉條(12)的上端分別和上殼體(1)的側壁相鉸接,所述左拉條(11)與右拉條(12)的下端分別和下殼體(2)的側壁相鉸接,所述左拉條(11)和右拉條(12)為柔性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防震尾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殼體(1)和下殼體(2)均為塑料殼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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