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38683.X | 申請日: | 2014-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47731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9 |
| 發明(設計)人: | 唐康運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虎牌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F17/04 | 分類號: | E04F17/04;E03F5/00 |
| 代理公司: | 無 | 代理人: | 無 |
| 地址: | 400000 重***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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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裝車 系統 地下 排水 裝置 | ||
1.一種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廠房墻體、集中循環水處理池、地下排水/檢修通道、若干排風基坑、排風地溝,所述集中循環水處理池設于廠房墻體外側,所述集中循環水處理池與所述地下排水/檢修通道連通,所述排風基坑設于廠房墻體內側,所述排風地溝與所述排風基坑連通,且所述排風地溝的進風端設有排風機,出風端設有過濾裝置,所述地下排水/檢修通道下間隔地設有檢修井。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風基坑包括第一排風基坑、第二排風基坑和第三排風基坑,且所述排風基坑深度為2200mm。
3.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風基坑對應地設有兩個排風地溝。
4.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風基坑對應地設有三個排風地溝,且第二排風基坑內設有分隔墻將第二排風基坑分隔。
5.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排風基坑對應地設有一個排風地溝。
6.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中所述的適用于涂裝車間系統的地下排風排水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循環水處理池深度為4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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