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陽光板運輸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04631.0 | 申請日: | 2014-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2008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10 |
| 發明(設計)人: | 顏鹽 | 申請(專利權)人: | 板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7/04 | 分類號: | B65G6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正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12 | 代理人: | 李夢福 |
| 地址: | 300000 ***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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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陽光板 運輸 裝置 | ||
1.一種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楔形支架(1)和安于楔形支架上的離合裝置(2);楔形支架的底面安有至少二組滾輪A(3),楔形支架的斜面安有至少三組滾輪B(4),滾輪A和滾輪B分別與離合裝置連接;滾輪A和滾輪B的轉動軸與楔形支架的側棱(11)平行且滾輪A和滾輪B的轉動方向相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滾輪A輪緣和滾輪B輪緣的轉動線速度大小相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靠近楔形支架一端的滾輪A與離合裝置連接,至少二組滾輪A之間順次轉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靠近楔形支架一端的滾輪B與離合裝置連接,至少三組滾輪B之間順次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4中任一項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二組滾輪A之間通過鏈條(5)順次轉動連接,至少三組滾輪B之間通過鏈條順次轉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陽光板運輸裝置的高度為0.15-0.25m,長度為4-7m,寬度為1.5-2.2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滾輪A為6組、8組、10組、12組或14組。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滾輪B為12組-22組。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滾輪A和滾輪B轉動的剎車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6-9中任一項所述的陽光板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楔形支架為鋼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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