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定子支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01709.6 | 申請日: | 2014-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611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裴子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金風科創風電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K1/18 | 分類號: | H02K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律言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61 | 代理人: | 逯博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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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子 支架 | ||
1.一種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該定子支架包括支撐板、多個固定部、上環板和下環板,所述固定部固定鐵心和線圈,其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垂直,其兩端分別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板為圓環狀,其設置在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之間,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平行,所述多個固定部固定連接在所述支撐板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撐板的外圓周上包括多個齒部,所述齒部的端部與所述固定部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之間還設置有多個立柱,所述立柱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固定連接,并且,所述齒部之間的齒槽的底部與所述立柱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每隔一個所述齒槽對應設置一個所述立柱,所述立柱與所述齒槽的底部對應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之間還設置有多個筋板,所述筋板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筋板還與所述立柱和所述固定部以及所述支撐板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筋板還與所述支撐板和所述固定部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之間還設置有多個筋板,所述筋板與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固定連接,
在所述立柱與所述齒槽的底部對應固定連接的齒槽區域,所述筋板還與所述立柱和所述固定部以及所述支撐板的齒部的側壁固定連接,在不存在所述立柱的齒槽區域,所述筋板還與所述支撐板的齒部的側壁和所述固定部固定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5至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筋板上設置有第一減重孔,所述第一減重孔大小相同,并且其中心位于同一圓周上,在所述支撐板的齒部的區域,沿著圓周方向 形成一個氣流通道。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撐板的上下面上還設置有翼板,所述翼板與所述支撐板垂直,所述翼板的一側邊與所述立柱固定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蓋板,所述蓋板設置在相鄰的所述立柱、所述支撐板與所述上環板或所述下環板形成的開口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通道具有至少一個氣流入口和至少一個氣流出口,所述氣流入口和所述氣流出口設置在所述蓋板上,并通過氣流管道引出到外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與連接電機主軸的中法蘭為一體結構。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上設置有第二減重孔,在所述第二減重孔處設置有軸向過濾器。
1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環板上方設置有塔架側法蘭,該塔架側法蘭的直徑小于所述上環板,所述立柱穿過所述上環板與所述塔架側法蘭固定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定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設置在所述上環板和所述下環板之間的中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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