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71966.X | 申請日: | 2014-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187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16 |
| 發明(設計)人: | 馬曉茜;陳昱萌;曾廣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G5/04 | 分類號: | F23G5/04;F23G5/46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華學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蔡茂略 |
| 地址: | 51064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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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焚燒 煙氣 余熱 烘干 船舶 垃圾 裝置 | ||
1.一種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包括爐體、燃燒器、煙氣管道、垃圾干燥箱,其特征在于:
垃圾干燥箱的中部設有用于承載垃圾、并對垃圾加熱的導熱油放熱腔;垃圾干燥箱的出口與爐體的垃圾入口之間設有垃圾給料通道;
煙氣管道的外層設有導熱油吸熱管道;
導熱油放熱腔的一端,連接導熱油吸熱管道的導熱油進口管路;導熱油放熱腔的另一端,通過管道連接導熱油吸熱管道的導熱油出口管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油放熱腔呈排狀分布,相互間隔,用于形成通風口,所述垃圾干燥箱的底部側壁開有進風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干燥箱的頂部設有垃圾排氣通道;所述垃圾排氣通道與煙氣管道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油進口管路和導熱油出口管路的管路上分別設有調節閥;所述導熱油出口管路連接導熱油泵。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給料通道的下方設有垃圾傳送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管道內設有調風門機構。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干燥箱還包括垃圾給料機構和垃圾投料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船用焚燒爐煙氣余熱烘干船舶垃圾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油吸熱管道的外層包覆有保溫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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