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制動控制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852341.1 | 申請日: | 2014-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771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1 |
| 發明(設計)人: | 奉松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8/32 | 分類號: | B60T8/32;B60T13/7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李娟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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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制動 控制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制動控制裝置以及包括多個輔助制動系統以及防抱死制動系統在內的制動系統,其中: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用于若確定制動系統已啟動,則在確定制動系統制動用的壓縮空氣壓力值不小于第一預設制動壓力值,且防抱死制動系統未工作時,獲取油門信號以及發動機轉速;并,若確定油門信號為零且發動機轉速大于預設發動機轉速,則控制發動機排氣輔助制動系統開始制動,并從發動機排氣輔助制動系統開始制動時刻起,每隔設定單位時長,確定車速是否不小于第一預設車速,若是,則執行以下操作,若否,則關閉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
確定相應設定單位時長內的車速變化量,并根據確定的車速變化量,確定制動加速度;
確定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是否小于預設制動加速度;
若確定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小于預設制動加速度,則執行以下操作:開啟處于未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并根據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與預設制動加速度之間的加速度差值,控制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進行制動;或者,根據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與預設制動加速度之間的加速度差值,控制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進行制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具體用于若確定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小于預設制動加速度,則確定變速箱的液壓油溫是否低于預設液壓油溫;
若確定變速箱的液壓油溫低于預設液壓油溫,則在確定變速箱液力緩速輔助制動系統處于未開啟狀態時,開啟變速箱液力緩速輔助制動系統;
若確定變速箱的液壓油溫不低于預設液壓油溫,或者,確定變速箱液力緩速輔助制動系統已處于開啟狀態,則在確定電瓶電壓大于預設電瓶電壓且電渦流緩速輔助制動系統處于未開啟狀態時,開啟電渦流緩速輔助制動系統。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具體用于對所述制動加速度的絕對值與預設制動加速度之間的加速度差值進行比例、積分、微分PID調節,并利用PID調節后所得到的數字信號控制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進行制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具體用于通過控制器局域網絡CAN總線將PID調節后所得到的數字信號發送至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以由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將接收到的數字信號進行數模轉換并根據數模轉換后所得到的模擬信號進行相應制動。
5.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還用于若確定油門信號為零,且制動系統制動用的壓縮空氣壓力值大于第二預設制動壓力值,且當前車速不小于第二預設車速,則開啟所有處于未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并控制當前各處于啟動狀態的輔助制動系統調整至最高檔位進行制動;
其中,所述第二預設制動壓力值大于所述第一預設制動壓力值;所述第二預設車速大于所述第一預設車速。
6.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還用于若確定制動系統未啟動且確定油門信號大于零,則禁止各輔助制動系統進行制動;或者,若確定制動系統已啟動且油門信號不為零,則控制油門信號無效。
7.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還用于若確定制動系統制動用的壓縮空氣壓力值小于第一預設制動壓力值,則對所述制動系統增壓并控制發動機排氣輔助制動系統開始制動以控制車速,直至所述制動系統制動用的壓縮空氣壓力值不小于第一預設制動壓力值時,關閉發動機排氣輔助制動系統。
8.如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制動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還用于若接收到單動制動模式開關信號,則控制制動系統進入單動制動控制模式,以根據接收到的發動機排氣制動手柄信號、電渦流緩速制動手柄信號以及變速箱液力緩速制動手柄信號來控制對應的各輔助制動系統進行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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