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行人保護試驗裝置及其試驗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755562.7 | 申請日: | 2014-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353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明(設計)人: | 楊海燕;呂曉江;林高澤;孫立志;朱麟凱;周大永;劉衛國;吳成明;馮擎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G01M7/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1264 | 代理人: | 李愛華 |
| 地址: | 317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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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人 保護 試驗裝置 及其 試驗 方法 | ||
1.一種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用于模擬人車碰撞事故的真實情況,其特征在于:包括空心的座體(11)、腳輪(12)、限位卡爪(13)、驅動馬達(14)、傳感器(17)、以及遠程控制器(18),所述限位卡爪(13)設置于所述座體(11)內且可向上伸出所述座體(11)而將其上的行人模型(20)固定,所述腳輪(12)設置于所述座體(11)的下端四角,所述驅動馬達(14)設置于所述座體(11)內且可驅動所述腳輪(12)于地面線性移動,所述傳感器(17)設置于所述座體(11)上且可感應碰撞而發出停止信號,所述遠程控制器(18)可接收停止信號、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的啟動或停止以及控制所述限位卡爪(13)伸出或縮回所述座體(11);當所述座體(11)及固定于其上行人模型(20)沿垂直汽車(30)行駛的方向線性移動而與駛來的汽車(30)發生碰撞時,所述傳感器(17)感應碰撞而發出停止信號,所述遠程控制器(18)接收所述傳感器(17)的停止信號后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的停止以及所述限位卡爪(13)縮回所述座體(11)內,以實現行人模型(20)以自由姿態與汽車(30)發生碰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11)呈空心的正四棱臺結構,所述座體(11)包括上底面(112)、下底面(114)、以及四個側面(116),所述上底面(112)、所述下底面(114)、以及四個所述側面(116)之間形成有腔體(118)。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底面(114)的長度為700mm-1200mm,所述下底面(114)的寬度為500mm-800mm,所述上底面(112)到地面的高度為70mm-80m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底面(114)的長度為800mm,所述下底面(114)的寬度為600mm,所述上底面(112)到地面的高度為75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11)采用合金材料。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輪(12)設置于所述下底面(114)的下端四角,所述腳輪(12)的上部分是嵌入所述腔體(118)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蓄電池(15),所述蓄電池(15)設置于所述座體(11)內,所述驅動馬達(14)與所述蓄電池(15)電性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開關(16),所述開關(16)分別與所述驅動馬達(14)和所述蓄電池(15)電性連接,所述開關(16)用于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啟動輸出動力或停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程控制器(18)控制所述開關(16)的閉合與斷開以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啟動輸出動力或停止。
10.一種行人保護試驗裝置的試驗方法,實現所述方法的行人保護試驗裝置(10)包括座體(11)、腳輪(12)、限位卡爪(13)、驅動馬達(14)、傳感器(17)、以及遠程控制器(18),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所述座體(11)放置在道路(40)的一側,行人模型(20)以行走姿態放置于所述座體(11)上,所述遠程控制器(18)控制所述限位卡爪(13)伸出所述座體(11)而將行人模型(20)的腳部固定;
所述遠程控制器(18)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啟動,所述腳輪(12)在所述驅動馬達(14)的驅動下帶動所述座體(11)及行人模型(20)沿垂直道路(40)的方向以一定速度線性移動,同時汽車(30)以一定速度沿道路(40)的方向向行人模型(20)行駛;
汽車(30)與行人模型(20)發生碰撞時,所述傳感器(17)感測碰撞而發出停止信號,所述遠程控制器(18)接收到所述傳感器(17)發出的停止信號后控制所述驅動馬達(14)停止,所述座體(11)靜止于碰撞處,同時所述限位卡爪(13)縮回所述座體(11)內,行人模型(20)以自由姿態與汽車(30)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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