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730229.0 | 申請日: | 2014-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850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1 |
| 發明(設計)人: | 葉智銳;許明濤;王煒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南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8G1/087 | 分類號: | G08G1/087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高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柏尚春 |
| 地址: | 211189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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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叉口 線路 公交 車輛 優先 請求 沖突 協調 控制 方法 | ||
1.一種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鋪設行程時間檢測器和交通流量檢測器;
2)利用所述步驟1)中檢測到的數據,計算公交車輛行程時間延誤TTD、公交車輛的到達時間窗公交車輛的通過時間窗所述公交車輛的行程時間延誤TTD為公交車輛到達行程檢測器的實際時間與理論時間的差值,所述公交車輛的到達時間窗中下限為公交車以最大速度到達停車線的時間,上限?為公交車以最小速度到達停車線的時間,所述公交車輛的通過時間窗中下限為交叉口當前相位的最大紅燈早斷時間,上限為公交車所處相位的最大綠燈延長時間。
3)根據所述公交車輛行程時間延誤TTD、所述公交車輛的通過時間窗和公交車所在相位的綠燈截止時間的關系判斷公交車輛是否請求信號優先,若請求則進入步驟4);
4)根據公交車輛到達停車線時間與公交車所在相位的綠燈起始時間和截止時間的關系確定優先請求申請優先策略的種類,進入步驟5);
5)判斷所述優先策略的優先時間是否滿足最小綠燈時間和最大優先時間的限制,滿足則進入步驟6);
6)判斷優先請求是否具有優先效益,是則產生新的優先請求,進入步驟7);
7)控制中心判斷當前周期是否存在優先請求,若不存在,則執行所述步驟6)中產生的新的優先請求,進入步驟9),若存在,則進入步驟8);
8)控制中心對比新的優先請求的產生時間和當前周期存在的優先請求的執行時間,根據對比結果確定執行兩者中的一個,進入步驟9);
9)對被執行優先請求的公交車輛進行速度調控。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檢測器的鋪設方式為:
主干路上所有車道上都鋪設流量檢測器,只在公交專用道上鋪設行程時間檢測器,而支路所有車道都要行程時間檢測器和流量檢測器;
行程檢測器布設在距離停車線一定距離的上游;
流量檢測器布設在距離行程檢測器一定距離的上游。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中確定是否請求信號優先的具體步驟為:
若所述公交車行程時間延誤TTD很小使得公交車可以在所述綠燈截止時間通過交叉口,則不請求信號優先;
若所述公交車的行程時間延誤TTD使得公交車到達時間超過所述綠燈截止時間,但可以在所述公交車輛的通過時間窗范圍內通過交叉口,則請求信號優先;
若所述公交車輛的行程時間延誤TTD使得公交車到達時間超出所述公交車輛的通過時間窗的范圍,則不請求信號優先。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中的優先策略包括紅燈早斷策略和綠燈延長,確定優先策略的具體步驟為:
若第i相位公交車輛到達停車線的時間在第i-1相位紅燈最大早斷時間允許范圍內,則申請第i-1相位紅燈早斷策略;
若第i相位公交車輛到達停車線的時間在第i相位綠燈最大延長允許范圍內,則申請第i相位的綠燈延長策略。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5)中的最小綠燈時間要滿足行人安全過街要求,所述最大優先時間要滿足不造成非優先相位出現過飽和的條件限制。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叉口多線路公交車輛優先請求沖突協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6)中的優先效益是指優先請求執行后節省的時間要大于優先請求執行后給非優先相位車輛帶來的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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